南宁经适房业主投诉物业费 物价局:无特殊标准

物业之家 2012-04-25 09:01

南宁市安吉华都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费1.32元/㎡,业主黎先生认为小区的物管费用过高,日前拨打了本网记者的爆料热线。黎先生和一些该小区的业主都认为,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都是低收入人群,所以物业费标准应该低于普通商品房。为此记者采访了南宁市物价局,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南宁市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同等级收费,并无特殊标准。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黎先生经过摇号,成功申请到了安吉华都小区的一套经济适用房,可是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却发现了物业管理费为1.32元/㎡。他向一些亲戚朋友了解普通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发现都在1元/㎡以下,比经济适用房的物业费还低,黎先生认为自己“上当了”。

记者采访了安吉华都小区的开发商——广西深X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销售部副经理陆小姐表示,业主购房合同中1.32元//㎡的物业管理费,是该公司作为前期业主,对小区的物业管理进行招标时,与中标企业达成的一个初步协议,并不是最终确定下来的价格。在正式入住后,如果该小区业主对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有不满,可以通过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去与物业公司协商,甚至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记者采访了安吉华都的物业管理中标方——南宁怡X物业公司,该公司的负责人温经理与开发商的说法相似,并且表示,小区物业管理费的执行价格要经过南宁市物价局实地检查后,才能最终确定。在这之前,他们会积极地与业主进行沟通,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格。

记者电话采访了南宁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苏女士,苏女士告诉记者,早在2009年10月1日,南宁市就颁布实施了《南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南价格[2009]200号),该文件规定南宁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实施等级收费。根据该文件规定,南宁市的物业管理费分为4个等级,收费标准从0.44元-1.35元不等,物业管理方可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确定收费等级。在业主入住前,南宁市物价局将会到小区实地考察物业方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内容,对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等级进行核定。至于安吉华都小区1.32元/月的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只有经过物价局进行考察核定后才能判定。苏小姐表示,如若物业方的收费是不符合标准的,那么该小区的物业公司申报的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是不能被批准的。

黎先生等业主认为经济适用房小区的物业管理费应该低于普通商品房,苏小姐表示,按照目前南宁市的有关规定,经济适用房与普通商品房的物业管理费实行的同一标准。鉴于很多经济适用房小区的业主曾向南宁市物价局反映,应建立专门的经济适用房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南宁物价部门已经将这些的建议纳入到下一步政策制定的考虑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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