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停车、物业费有统一标准吗?
物业之家
2013-05-06 13:48
物业之家:根据市物价局、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出台了新的《九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费实行分级管理,由价格主管部门和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一级标准基准收费为0.65元/月·平方米(无电梯)和1.6元/月·平方米(有电梯),二级、三级、四级标准基准收费为0.55、0.45、0.37元/月·平方米(无电梯)和1.6、1.3、1.1、0.9元/月·平方米(有电梯)。其中,一级标准要求管理服务人员统一着装、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且业主满意率80%以上。此外,该暂行办法中对小区车辆停车费也确定了最高指导价,其中室外公共车位收费标准为:小型车100元/月,摩托车20元/月。室内公共车位的收费标准为:小型车200元/月,摩托车30元/月,电动车20元/月(代充电服务收费另行协商),自行车5元/月。对进入小区临时停车的小、中型车,2小时以内免费;2~4小时收费2元;4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收费4元;全天6元。其他的情况,感兴趣的市民可以查阅《九江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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