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的和谐进程呼唤理性回归--北野之《非暴力要合作》读后感

物业百晓生 2012-10-23 08:30

矛盾论的核心理论认为发展是对立的统一,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赖和相互斗争,决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动一切事物的发展,没有什么事物是不包含矛盾的,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这在人类发展史中得到充分印证。

有言论曾这样形容“上辈子造孽,这辈子做物业”,这从一个消极的侧面反映了业界无奈的心态,同时也反映了要寻求出路的真实诉求。难道这行业真的沦落到无利可图而退出的境地?全行业多少人会因此而再次下岗?物业重新倒退到政府管理、普罗大众不用再交管理费用的状态?这设想的局面是当今社会发展的趋势还是倒退的信号?是政府愿意接受的局面还是无力控制的妥协?是所有业主期望的结果还是恶性循环的佐证?

业主买房是希望安家立业,继而愉快工作和开心生活,因此物业管理介入服务后应认真履约,尽忠职守,服务于业主;业主享受服务的同时,应按约定交纳管理费,这样相互相承才形成和谐的社区氛围。

矛盾的出现是正常的,维权的手段也是必须的,关键是维权的前提是权利真正受到伤害,而且维权的形式也必须合法,总而言之,小区的一切矛盾是可以通过协调,循法律途径解决而非暴力。常言道“冤家宜解不宜结”,目前造成个别小区关系紧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开发商未按规划建设、销售许诺无法兑现,又有物业公司承诺过多服务无法实现或服务不到位,以及物业管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还有业委会成员追求自身利益不成、业主要求的服务非物业公司所能满足的,业主间的矛盾把物业公司摆在前头,更有个别媒体为了追求新闻价值、吸引公众“眼球”而不负责任地推波助澜,最终点燃导火线造成的。

因此,行业发展至今暴力事件已层出不穷:物业管理保安与业主间的斗殴,业主委员会间的明争暗斗,物业管理企业间的恶性竞争,亦有业主殴打业委会主任的,近期广州更发生业委会预谋打物管的事件所有的矛盾的解决,关键源自预知性、周全性以及公正性与否,取决于政府职能部门及时到位性而非迫于舆论压力的不得不管,政策法规的实用性而非文字艺术性,业委会的公正性而非个人利益性,业主们的正义性而非事不关己性,物管真心服务性而非利润唯一性,行业协会的权威性而非形式性等等。

大家是否留意到,在我们的小区中,和我们共同呼吸的各种植物,它们在同一块土地上共同生长相互依存,各有各的空间,蜜蜂在辛勤地劳动着,小鸟也愉快地高歌,大千世界中,芸芸万物都遵循自然规律和谐生存维护着生态的平衡。而进化成人类的我们,虽然生存于同一屋檐下,却乐于将事情复杂化,不是以理智、信任的态度化解一切矛盾,但我们相信,现在的浮躁与畸形仅仅是本行业发展中的一个矛盾挣扎的历程而已,当人性主流回归时,一切将会变得和谐美好,行业的发展也将健康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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