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重道远──对我国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展望
物业管理在我国经过2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经验上都有了很大发展,形成了一整套较为完善、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模式。截至2003年底,北京、上海、深圳三城市物业管理创造的生产总值分别为70亿元、78亿元和50亿元,分别占三个城市GDP的2.23%、1.45%、2.23%。物业管理既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又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它对于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不可替代的贡献。
但是,在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的同时,关于物业管理的争论却从未停止过。特别是近年来,物业管理的消费者投诉率连年位居前列,行业内的法律纠纷屡见不鲜。2003年,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规范化、法制化发展阶段。然而,通过物业管理立法解决长期以来困扰行业发展的法规缺位、体制不完善等问题还远远不够。因为在一切经济活动中,作为生产力三大基本要素之一的人,才是最根本的动力和源泉。人不仅是制度的缔造者和创立者,更是法规的执行者和法规效力的最终体现。所以解决人的问题,才是解决整个行业发展问题的关键。物业管理发展到今天,迫切需要综合素质强、专业水平高,能够站在更高角度审视物业管理行业,带领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拼搏进取,不断取得发展和进步的职业化人才。
因此,我们可以说,2005年11月,国家人事部和建设部颁布的《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标志着中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化的道路已经启程,必将给物业管理行业带来革命性的变化,并且将有力地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规范、有序发展,起到强本固基的作用。
首先,建立物业管理师制度,可以造就和培养一支精干的经营管理队伍,是储备物业管理高级管理人才的保障,是我国物业管理健康和规范发展的当务之急,是建立具有强大竞争力的物业管理企业的必然要求。
其次,建立物业管理师制度,有利于物业管理模式的创新,推动物业管理向更高的专业化层次发展。由于我国物业管理是从计划经济模式转化而来,缺乏系统化的高等教育,半路出家者居多,服务意识不强,以“管理者”自居者居多,专业化水平不高。实行物业管理人员职业化,督促从业人员提高职业素质,为问题的解决创造了条件。
第三,可以从制度上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及行业的经营行为,从根本上保障业主利益,真正达到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在我国目前的社会经济条件下,物业管理环境存在许多缺陷,物业管理主客体都还不够成熟,一旦专业服务水平低,造成物业的严重损害,难于追究责任和避免风险。而通过物业管理师制度,建立制约机制,可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造成的物业管理“后遗症”。
第四,物业管理师的注册、变更、延续注册、注销等规定,便于行政主管部门及时了解物业管理师的从业情况,并加以市场约束和监管,有利于物业管理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五,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出台,明确了对物业管理人员的知识、经验、技能和要求,一方面可以有目标地进行系统培训,另一方面通过职业化的评价,可以清楚剖析目前存在的不足之处,就此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有效性,从而提高整个物业管理行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
今年10月28日举办了第一次物业管理师资格认定考试。可以说,这是我国在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职业化道路上走出的第一步。但更重要、更艰巨的任务还在于今后长期的推进实施工作,特别是认证体系建立和管理问题,笔者认为还应及时思考以下问题:
首先,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领导的全国统一的注册认证机构。目前在物业管理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实施过程中,存在政出多门现象,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上岗资格制度、劳动部门的物业管理职业资格制度以及此次出台的物业管理师制度,由于教材、考试标准、证书各有一套系统,人才标准、水平参差不齐,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可利用现有的双轨考核制度,将物业管理人员进行分层管理,即现有的主管部门的上岗证考核和劳动部门的职业资格考核适用物业管理企业的普通技术员工;而物业管理师制度适用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层。
第三,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很多发达国家均主要依靠行业以及中介组织和社会团体来建立这种制度,政府虽也有所介入,但基本停留在宏观的层面上。依照我国过去其他专业的实践来看,由于我国还处在推行物业管理师制度的初步阶段,基本上还是强化政府管理。但由于推行执业资格制度包括培训、考试、注册、执业、管理和监督等各环节,工作量大,要求严谨,而且应有很好的连续性和系统性,需要有一个稳定的组织机构来统一管理。物业管理协会可以积极担负起这个责任,在国家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指导下负责相关执业资格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四,在物业管理师制度的设计中,对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个人执业行为的控制是十分重要的。物业管理行业是以人力资本力量来保持财富力量的行业,因为一个人的能力,可以让物业项目成为优秀项目;因为一个人的失误,也可使物业项目成为失败项目。因此,对执业资格标准的制定和改进,是物业管理师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五,在物业管理师制度建立和成熟以后,积极推进执业资格的国际间互认工作,以此促进我国物业管理专业技术人才积极参与国际经济技术的交流和合作,提高本土企业的竞争力和为将来拓展海外业务奠定基础。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师制度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为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了根本性的基础。而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在有着强大生命力和远大前景的同时,必然还会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不足。因此,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一句话:任重道远。◇
作者系深圳市天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编辑:胡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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