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顾:广州大学学生公寓中央空调计量收费

现代物业杂志 2016-03-21 20:36

设置中央空调系统的学生公寓,空调收费一直是学校后勤管理中的难题,学生公寓类建筑空调的计量收费,目前可以借鉴的经验还很少。本文以广州大学城广州大学学生公寓中央空调收费管理为例,探讨该类建筑空调计量设计和物业管理中收费管理等问题。

广州大学城位于广州小谷围岛,占地面积43.3平方公里,整个大学城空调系统采用区域集中供冷的形式,总装机冷量11.28万冷吨, 设置4个冷冻站,冷水管长120 km,冷冻水供回水温度为3℃/13℃。广州大学位于广州大学城内,其空调系统是大学城集中供冷系统的一部分,单体建筑内不再设置制冷机房和制冷机组。学生公寓均采用板式换热器作为冷源,各宿舍安装卧式明装风机盘管,利用渗透新风,同时在回水管上安装冷水表,用于计量收费。

《广州大学城建筑设计通则》中明确指出:学生公寓采用集中空调时,每户冷冻水管入口处宜设冷量计量分表[1]。其目的是实现用多少冷量交多少钱,多用多交、少用少交,既科学又有利于节能。但这一收费方案在学生公寓中应用并不理想,存在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设计人员没有充分考虑学生这一消费实体的消费特点和消费能力。对于问题的出现,学校和物管开始不断调整收费方案。

广州大学学生公寓空调计量收费方案的变革

2005年9月—2006年11月,按冷水表计量收费。

此阶段,广州大学公寓空调按最初的设计计量方案,空调一天24小时开放,按冷水表读数计算收费。由于整个使用过程中,学校没有向学生公开、宣讲相关收费方式、计量原理,加上学生的节能意识不强(想着可能是免费的或者觉得中央空调收费不高),24小时空调常开,开空调的同时开门窗的情况很普遍。实际收费时,出现了有宿舍月空调费用达千元的现象,学生普遍反映空调费用太高,计量不准确、计量不公平等等。空调运行管理中也没有专人负责监管空调室外温度等参数的变化以便及时调整供冷时间、供冷参数,造成收费时费用过高、学生意见很大,争议很多,校方难以收取空调费。

2007年4月—2008年7月,按人包月收费。

此阶段,校方考虑到学生经济能力不高,适合包月消费等特点,采用冷费按人包月标准。学校及能源公司对包月费用标准做了细致的用户意见调查,绝大部分学生认为冷费在50元/人/月以下是可以接受的。实际执行的包月冷费优惠价为48元/人/30天,并按实际用冷天数计算实际应付冷费。以房间为单位收取冷费,即4人标准间为192元/房/30天,8人经济房为384元/房/30天。为确保收到冷费,供冷采用先付费后使用模式,按每年上下半年共两次各预收半年冷费。

包月冷费方案参考了历史数据,执行了政府定价,尊重了用户利益,兼顾了管理便利,较为合理。但按人头收费,8人经济房费用偏高,且此方案中没有明确空调开放的时间和室外温度界限,由此引发了实际使用中部分同学的意见。

2008年9月—2009年1月,按供冷季节收费。

根据多方意见及空调运行的实际情况,此阶段空调收费方案调整为:按供冷季节包干收费。住4人标准房间的学生每人每学年一个供冷季节100元,住8人经济房间的学生每人每学年一个供冷季节50元,不足部分由学校补贴,以各学生宿舍为单位集体收取。此方案第一次明确提出冷气开放日期,大学城能源公司每年5月上旬至10月中、下旬开冷时间供冷气(暑假期间停止供冷,供冷期间如最高温度在25℃以下停止供冷),冷气开放时间为中午12:00—13:30(下午上课时间为13:50);晚上19:00—次日6:30。且各学院、班级的学生宿舍交费后,在每栋大楼已经交费的房间达到60%以上,才能开通该大楼相关房间的冷气。毕业班的学生可以按标准房间20元/月/人(经济房间10元/月/人)按月收费。

该收费新规首先在2008级新生中推行,新生一入宿便有冷气供应,在新生中得到良好反响,冷气供应给军训生活带来便利,给新生创造了较为舒适的环境。同时该方案考虑了毕业生毕业实习时间在外较长的实际情况,给予了最大优惠,受到学生的欢迎[2]。

2009年5月—2010年11月,学校补贴,学生免费。

此阶段在供冷时间上结合学校学生学习时间规律,由晚上19:00至次日6:30调整到晚上22:30至次日早上5:00,目的是让学生充分利用图书馆、教学楼的空调资源、避免浪费。同时有了更详细的使用细则,供冷季节期间以下情况停止供冷并提前发通知公告[3]:

(1)因防疫需要不能使用中央空调时停止供冷;

(2)供冷期间如果天气较凉、最高温度在30℃以下停止供冷;

(3)暑假放假期间停止供冷。

学校补贴未向学生收费,对学生本是件大好事,但由于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已经缴费同学未能索回已交费用,引起较为激烈的争议,给学校造成了不好的影响。

2010年5月24日起至今,暂时不收费。

暂时不收费并继续进行冷气费用测试工作,待收费手续完善后,根据冷气费用测试确定标准另行通知。供冷时间已基本达成共识不变,只是补充一点:26℃—29℃时根据气压及湿度另行确定是否供冷[4]。说明对供冷的条件逐渐明确化,科学化、合理化。

广州大学学生公寓中央空调使用6年来的收费原则、费用、供冷时间、细则等详见表一。

表一:广州大学学生公寓空调收费方案一览

供冷收费测量和沟通同等重要

从广州大学学生公寓空调收费方案6年的调整中看,高校学生公寓空调收费问题对校方、物管都是一个难题,处理不好还会引起矛盾。广州大学校方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努力配合能源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去做好这件事,但收到的效果并不明显,往往得不到学生的理解,甚至引起误解,激化矛盾[5]。

分析其根本原因是,空调消费群体是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经济上还不能独立,且相当一部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而学生对空调收费的知情权要求又特别强烈。空调收费本身是个技术问题,当学生对这些技术并不是很清楚的时候,往往产生误解,以为学校是以盈利为目的制定收费标准。实际上,为了学生公寓空调的开放,学校一直给予补贴,按学生每年只交100元来算,学校每年需专门补贴约300万元。此外,考虑到交费对部分经济困难学生造成负担,学校还将对纳入困难学生名册的学生给予适当的空调费用补助[2]。

学生公寓空调收费计量涉及空调系统、学生、学校、物业管理等许多因素,笔者认为,广州大学学生公寓空调管理实践有以下几点值得总结:

1、空调系统设计人员在设计时应充分考虑空调计量收费对象的特点,最好在有针对性的问卷调查的基础上,与校方、物业管理公司等多方面共同确定计量收费的技术手段,避免主观猜测计量方案,盲目安装计量设备,造成投资增加、设备浪费的现象。

2、在学生公寓空调计量收费问题上,学校、物管、能源公司和学生之间的沟通是非常必要的,可通过各种手段、途径、媒体向学生充分宣讲收费的原理、收费的方法、收费的依据等等。引导学生正确、合理使用空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导致费用过高,引起误解和矛盾。

3、空调收费方法常见的有按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计、按冷水流量计、按户计等。实践表明学生更易于接受按供冷季节收费方案,这种方法收费易于管理,又不需其他计量成本。广东地区能接受的费用在100元/人/学年,这种情况下,空调设计中不必在每个宿舍安装冷水表,及自控计量设施,节约了初投资,简化了设计。

4、对于按供冷季节收费方案,物管部门必须明确每年供冷的时期,结合学校教学时间安排教学楼、图书馆空调开放时间,科学设置学生公寓每天的空调使用时间,根据学校的特点、当地的气候条件、生活习惯等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端。同时配以专门的管理人员进行科学的管理,在保障供冷时间、供冷质量的前提下,从管理着手落实节能,提高物管部门的经济效益。

5、空调计量收费,容易把节能的责任转嫁到消费者身上,一方面是设计的先天不足和管理漏洞造成的能量浪费,空调计量装置及自控装置带来的初投资也相应增加;另一方面是消费者承受高额的空调费用,长期下来肯定会使供需双方矛盾激化。按供冷季节收费,保证空调的时间和质量,从系统设计和运行管理上去下功夫,设计、管理得越好,物管获得的利润越高,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

此外,各学校结合自己具体情况,除上述方案外,还可考虑设立空调专项基金,向已毕业的该校学生和有心帮助大学生的社会人士募集资金,对在校学生实行不收费、少收费等方案。这样既可以在平等的原则上改善学生学习条件,又减轻了学生在校时以及学校的经济负担。

(本课题名称:广州大学城学生公寓冷量计量及能源收费方式和节能管理体制研究,项目编号:2008-K6-9)

参考资料:

[1]广州大学城建筑设计通则,广州大学城建设指挥部发布,2003年6月1日实施.

[2]广大新闻网,学生公寓空调收费推新举 学生普遍欢迎,2008年9月19日.

[3]广州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关于学生宿舍实施冷气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9年5月22日.

[4]广州大学宿舍管理委员会,关于学生宿舍2010年冷气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2010年5月13日.

[5]中国甘肃网,广州大学城4所高校出现空调费争议,2007年1月19日.

(邹锋 杨延萍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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