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沛珂:物业管理就是要在规范化上做文章

兰州日报 2016-03-02 09:49

网络配图

2013年以来,兰州市相继开展了“物业管理服务年”、“物业服务质量提升”、“物业服务质量规范”,以及“双百”专项整治活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2月29日,市房管局组织各县区物业管理部门、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等百余人召开动员大会,下发了《全市物业服务质量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方面对今年兰州市“三不管”楼院治理、物业企业资质整顿、物业服务市场整顿等重要活动指明了方向,另一方面也对2015年度兰州市物业企业量化考核的结果进行了通报和处理。(详见《兰州日报》3月1日五版)

众所周知,物业管理是关系群众安居乐业、涉及社会生活各方面的一项综合性工作,对于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美化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意义。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将会在极大程度上助推社区的和谐。另一方面,兰州市物业管理一直是市民关注的热点,也是老百姓反映问题比较多的行业,在这样的情况下,兰州市及时地推进了一系列的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新举措和实施方案,是非常惠民和明智的。

既然出台了方案就要扎实落地。而且作为当前最被关心的民生问题,必须从多方面考虑如何抓好这项工作。例如,除了在原有法规的基础上明晰各方责任和义务,规范物业服务水平分级管理机制,规范物业收支定期公开制度等,还应细致的对物业服务水平进行分级评价,并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年检考核,对不合格的物业要进行降级处理。譬如,要将不诚信企业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促进社会监督;对那些表现好的五星级物业企业进行奖励。总而言之,要想真正提升物业管理和服务质量,不仅需要有关部门完善物业管理法规,提高物业公司的违约成本,更需要监管部门担起职责,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只有这样,才能积极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向产业化和高端形态发展,全面提高我市的物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另一方面,要彻底规范物业管理。笔者觉得,我们可以考虑引入和培育独立的第三方物业服务评估监理机构,对物业项目交接验收、物业费和物业服务质量等进行评估和监理。试想过去,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一旦发生矛盾,往往会找政府主管部门或法院来裁判,但这个裁判往往缺乏专业的评估作为依据,多会在矛盾双方“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势下加以折中调和。而引入经过注册的市场主体和从物业专家库中随机抽选的专家组成的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来操作,则有利于较为公正地处理好这类问题。期待这样的办法,今后能用于我们的物业规范化管理中。

我们相信,随着兰州市物业管理新方案的推行,兰州的物业管理市场将会进一步优化,我们的社区将会更加和谐,我们的生活也将会更加方便。同时,广大市民也要树立“关门是小家,开门是大家”的大住宅环境意识,从改变居住习惯做起,文明居住、文明出入,将文明意识渗透进每一个细小的举动之中。只要行业监管到位、物业公司认真履行方案规定的职责和义务,市民积极参与、自觉配合,几方面相互补充、相互渗透,才能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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