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物业办、市物协联合召开物业服务企业与部分新闻媒体座谈会
天津市物业办、市物协联合召开
物业服务企业与部分新闻媒体座谈会
为加强物业管理行业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发展舆论氛围,2008年8月4日,天津市物业办、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特邀请《天津日报》、《今晚报》、《城市快报》和《每日新报》的相关记者与天孚、天房、华厦、顺驰等10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负责人举行座谈会。物业处副处长张学军出席并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天津市物协秘书长张俊梅首先向媒体记者介绍了天津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及当前行业面临的困难。物业管理行业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且低利润的行业,受行业特点所限,大多数物业服务企业盈利空间小。目前各企业在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其经营成本在不断上涨,多数企业处于亏损局面,行业生存状况不容乐观。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需要社会各界以及新闻媒体的大力支持。
随后,各企业负责人与媒体记者就物业收费标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小区车多位少矛盾、物业企业责任边界区分以及企业退出项目管理等问题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了探讨交流,同时媒体记者也就物业管理中一些焦点问题如机动车场地占用费问题、个别业主欠费损害交费业主利益的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进行了深入探讨。
天津市物业处副处长张学军在座谈中对现阶段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发表了相关看法。首先,物业服务费是支撑物业服务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核心,它是根据业主需求的服务内容、标准经过测算产生的,而不是拍脑门估算出来的。其次,目前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和共有部分的认识程度不一。目前大多数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归属认识很明确,但对共有部分的所有权认识还不够,业主共有和共同管理意识还有待加强。第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经营, 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学习,特别是对项目经理和中高层管理人员要加强培训。随着滨海新区的开发开放,物业管理市场将会越来越广阔,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通过培训储备各类人才,以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也希望物业服务企业主动与媒体记者加强沟通、交流,让媒体记者更多地了解物业管理的一线情况。
座谈中,与会的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近年来,媒体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关注度在逐步提高,是值得欣喜的。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自身要加强规范、诚信经营,另一方面也希望媒体记者从舆论导向上进一步引导业主认识物业管理服务的内涵,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会记者也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座谈对物业管理行业的状况有了进一步了解,对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关问题和法律法规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这将对今后的报道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天津市物业管理协会
2008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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