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验收管理作业指导书
明确新建房屋的接管验收程序,确保接管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0范围
适用于开发商新建房屋与物业公司的验收移交及物业公司与业主的验收移交工作。
3.0职责
3.1管理处负责新接房屋的验收移交总体工作组织与安排,工程主管负责交接验收工作的具体落实;
3.2公司工程部负责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的联系、协调工作。
3公司工程部负责监督、指导管理处房屋验收移交、公共设施设备验收移交过程及监控验收移交结果。
4.0过程控制
4.1在房屋交接验收前一个月,公司工程部协助管理处成立验收小组,并负责小组成员的相关培训工作;
4.2在房屋交接验收前三周,公司工程部及小组成员共同和开发商进行资料交接,填写《资料交接清单》并签字;
4.3公司工程部会同小组成员熟悉图纸,熟悉房屋状况及附属配套设备设施等;
4.4交接验收时,小组成员认真检查房屋及设施状况,根据《房屋接管验收标准》、《公共设备设施接管验收标准》,查找问题,并填写《房屋验收移交表》及《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
4.5交接结束后,工程主管将存在问题汇总到《物业接管遗留问题统计表》上,并以《工作协作单》的形式反馈给开发商;
4.6开发商整改结束后,工程主管负责复检并将整改情况汇总,并填写《物业接管遗留问题处理报告》;
4.7全部整改结束后,进行钥匙交接,填写《钥匙移交表》(包括各种机房、竖井、配电箱等钥匙);
4.8业主收楼时,小组成员(或维修人员)积极配合业主,就业主提出的房屋质量问题详细填写《房屋维修单》(三联);
4.9工程主管汇总业主提出的问题,第一联存档,第二、三联反馈给开发商,并督促整改;
4.10房屋维修结束后,及时通知管理处;
4.11做好各种记录表格的存档工作。
5.0工作标准
1资料交接齐全
2房屋交接
3公共配套设施交接
6.0相关文件
6.1《接管验收标准》QEO-GC(zd)-02-01-C-0
7.0支持性工具
7.1《资料交接清单》QEO-GC-02-01-C-0
7.2《房屋验收移交表》QEO-GC-02-02-C-0
7.3《公共配套设施接管验收表》QEO-GC-02-03-C-0
7.4《接管验收遗留问题统计表》QEO-GC-02-04-C-0
7.5《物业接管遗留问题处理报告》QEO-GC-02-05-C-0
7.6《钥匙移交表》QEO-GC-02-06-C-0
7.7《房屋维修单》QEO-KF-15-04-C-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