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房屋不保修 能否拒交物业费?

河北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 2015-07-29 12:39:00

刚买不久的新房装修完墙上却出现了多条大裂缝,业主路师傅一家别提多堵心了。昨天,路师傅将此事反映给了本报说事儿热线,房子还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我们马上反映给了物业公司,但物业只说帮忙通知开发商过来维修,可两个星期过去了,物业和开发商都没有动静。路师傅想咨询一下,像类似这样的情况,物业不能及时帮助业主处理问题维修房屋,业主能否因此拒绝交纳物业费?

解释:有些业主在遇到类似问题都会和路先生有同样的反应,不能解决问题不给交物业费了!然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情况也不是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充分理由,业主还应冷静处理。如果物业和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中对房屋具有维护和修缮的义务,则物业公司应按服务合同的约定履行服务义务。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那么物业公司只能尽到协调开发商处理问题的督促义务,业主仍应按合同缴纳物业服务费。

说法: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如房屋尚处于保修期内,应当由开发商履行保修义务,物业公司仅有督促开发商进行维修的义务;若房屋已过保修期,对于房屋的共用部分包括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业主可申请动用房屋维修基金进行维修;至于具有构造、利用上独立性的私有部分,业主对该部分享有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由此产生的管理、维修费用则应由业主自行承担。栏目记者 张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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