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仪容仪表规范(11)

物业百晓生 2014-04-15 00:00:00

物业保安员仪容仪表规范(11)

1、上班时间必须穿着统一、整洁的制服。纽扣要全部扣好,不允许敞开外衣、卷起裤脚、衣袖,领带必须结正,武装带扎紧。

2、制服外衣衣袖、衣领、制服衬衣领口处,不得显露个人衣服,制服外不得显露个人物品,如纪念章、锁匙扣等,服装衣袋不得装过大过厚物品,袋内物品不外露。

3、鞋袜穿戴整洁,鞋带系好,不允许打赤脚或穿鞋不穿袜。

4、非特殊情况不允许穿背心、短裤、拖鞋。

5、上班统一佩带工作牌,工作牌应端正佩带在左胸襟处。

6、非当值班时间,除因公或经批准外,不准穿着或携带制服离开辖区。

7、保安员上岗时举止应文明、大方。

8、保安人员头发应保持整洁光鲜,头发长度不得超过20毫米。

9、保安人员应经常洗澡防汗臭,勤换衣服。衣服因工作弄湿、弄脏后应及时换洗。

10、保安人员上岗前不允许吃有异味的食品,保持口腔清洁,口气清新。

11、保安人员上岗时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不得东歪西倒、前倾后靠,不得伸懒腰,不袖手、背手、插腰或将手插入衣袋,不准在执勤时吸烟、吃零食;

12、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得哼歌曲、吹口哨、跺脚,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13、保安人员应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服;

14、保安人员在执勤中,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它物品;

15、保安人员不得纹身,不得戴除手表、结婚戒指外的其它饰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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