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消防风险防范
一、小区和大厦的消防问题是关系到广大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关键问题,同时也是具有一定专业性的管理事项。物业管理单位首先在接手小区和大厦物业管理时,尤其是针对新建小区和大厦,应查验是否已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在小区和大厦未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之前,物业管理单位可以提前进入,但在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之前,业主不能办理入伙手续,即使是发展商要求入伙,物业管理单位应坚持不办理入伙手续。如果在此情况下,为业主办理了入伙手续,发生消防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失,物业管理单位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业主入伙后,进行二次装修过程,物业管理单位审查业主申请装修项目,是否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消防要求。同时在业主装修过程中,应监督业主是否按照消防要求配备消防灭火器械、在装修现场应严禁明火等;监督业主在装修过程中,是否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械。对损坏公共消防设施和器械的行为应即时进行制止和纠正,造成重大损坏或后果严重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向消防主管部门报告,由消防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三、物业管理单位在进行物业管理过程中,对小区和大厦的消防设施和器械,进行日常的维修和养护。消防设施的维修和养护事项委托给专业的消防公司;对消防设施需要中修、大修等及根据消防部门检查的整改意见,应依法律规定的程序,经业主大会同意,从本体维修基金中开支。
四、在小区和大厦发生消防事故时,物业管理单位应在第一时间报警,并协助消防部门进行事故处理;确保消防设施、器械完好和功能正常;相关人员能够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
五、消防机构。消防管理应设立消防中心,建立三级防火机构,任命三级防火机构责任人。三级消防机构组织人员由总经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①物业管理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消防责任人(由当地政府消防安全部门任命),负责消防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消防工作的组织及安排。总经理要负责组建公司防火安全委员会,确定委员会成员人选,并明确其职责,负责有关消防法规的贯彻和消防规章制度的建立,研究解决消防人员、设备中的重大问题,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消防演习。
②管理处主任作为第二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管理处各部门消防责任制的制定和日常消防工作的监督、指导。
③物业部(或其他部门)主管作为第三级消防机构的责任人,负责消防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工作。
此外,物业部文员在办交楼手续时,将《消防手册》发给业主及租户,并要求驻物业各公司设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联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及与物业管理公司联系。
工程部负责对疏散出口指示灯、应急灯、灭火器、防火门进行维修、保养工作,负责建立《消防设备设施一览表》。物业管理公司还可以委托专业消防公司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试验,物业部则负责对专业消防公司的上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六、实施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与三级消防管理机构相适应,需实施消防安全三级检查制度。其主要内容如下:
(1)一级检查由物业部指导、监督各部门组织实施
①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火情隐患,本身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否则发生事故要由本部门负责人或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②物业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消防助理负责对物业的消防设备、设施及消防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下来。施工现场防火安全,也由消防助理每天进行检查。
③物业部主管每周将检查情况向管理处主任汇报。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组织实施
①管理处主任每周组织物业部等部门对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②检查各部门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处理及整改火情隐患,向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③每月向公司消防责任人汇报一次管理处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公司总经理实施
①每月由公司总经理或授权他人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尤其是每年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要组织防火安全大检查,公司消防责任人(总经理)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②检查各管理处贯彻执行消防安全制度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奖励,差的批评处罚。
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消防日检查登记表,消防安全周检、月检、季检、年检记录,并将记录统一由消防中心存档。
七、消防规章制度。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公司本身及外单位在辖区内“动火”管理,切实保证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确保业主(租户)的生命、财产安全,物业管理公司必须制定消防规章制度。制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①本单位及外单位在公司辖区内施工需动火的工程,必须事先通知消防监控中心,在管理处办理动火作业手续,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管理处应派人监督,待动火完毕后立即清查现场。
对私自动火作业的,一经发现,对施工单位除责成其补办动火作业手续外,还要对施工个人及负责人进行处罚。一旦造成事故,除加重处罚外,还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②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变压器室、配电房、汽车库、发电机房、楼层、办公室等处)动火,必须经管理处主任批准并做好防范工作,方能动火。
③配电房及重要机房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不准吸烟,消防设备旁边不准堆放任何杂物。
④各走道、楼梯口等部位要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禁止用户在走道、楼梯、垃圾桶旁烧纸、焚香。
⑤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消防管理规定。
⑥严格维护消防设备,并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及使用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