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规程
1.0 目的
规范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确保柴油发电机的良好运行。
2.0 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所辖物业柴油发电机的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工程维护部机电值班工负责柴油发电机组的运行管理。
3.2 专业工程师负责柴油发电机综合管理及组织实施。
3.3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和部门经理负责、监督柴油发电机运行管理工作的实施。
4.0 工作内容
4.1 巡视监控
4.1.1 当值电工应密切监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每小时记录一次。巡视部位包括:柴油发电机、冷却水箱、排烟系统、回风系统、控制柜(箱)、储油箱、蓄电池、消音系统等。
4.1.2 巡视监控内容如下:
a.有无异常声响或大的振动;
b.有无异常气味;
c.排烟颜色是否正常,是否有漏油(机油、柴油)、漏水现象;
d.机油压力、冷却水温是否正常;
e.频率波动是否较大;
f.三相、单相电压是否正常,三相电流是否有过载现象;
g.各信号灯指示是否正常;
h.检查蓄电池状况(温度不能超过45度,用半导体温度计);
i.回风是否顺畅;
j.紧固件是否有松动现象;
k.柴油箱油位;
l.消音效果是否理想;
m.每半个月应使备用柴油发电机试运行一次,每次不超过半小时。
4.1.3 对于巡视中发现的不正常情况,当值电工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处理不了的问题,应及时详细地汇报给系统工程师,请求支援解决。整改时应遵守《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
4.2 柴油发电机异常情况的处置。
4.2.1 柴油发电机"飞车"现象时,当值人员需沉着、冷静、迅速果断地采取措施:
a.切断油路:将油门开关拉到停机位置,如果柴油机停不下来,可以拆掉油泵进油管或高压油管;
b.切断气路:用棉衣等物品直接包住空气滤清器,或将空气滤清器拆下,直接用棉前等物品塞住进气口(切断气路时,一定要注意安全);
c.绝对禁止减少或去掉负载;
d.柴油机停机后,应立即查找原因。排除故障后,试机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正式使用。
4.2.2 柴油发电机房发生火灾时按《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处置。
4.2.3 柴油发电机房发生水浸时的处置:
a.视进水情况关掉机房内运行的柴油发电机;
b.堵住漏水源;
c.如果漏水较大,应立即通知系统工程师,同时尽力阻滞进水;
d.漏水源堵住后,应立即排水;
e.排干水后,应立即对湿水设备设施进行除湿处理。如用干的干净抹布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换相关管线等;
f.确认湿水已消除、各绝缘电阻符合要求后,开机试运行;如无异常情况出现则可以投入正常运行。
4.3 当值电工应按时开关柴油发电机。对于手动操作的柴油发电机,在停"市电"时,应在5分钟内启动柴油发电机并开始供电;在来"市电"时,应在15分钟内关停柴油发电机。
4.4 对于柴油发电机,当值电工应根据其负荷的变化,适当调整其油门的大小,使其功率得到充分的利用。
4.5 柴油发电机房管理。
4.5.1 非系统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需进入,须填写《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经系统工程师同意后,在技术人员的陪同下方可进入。
4.5.2 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机房内应配置有灭火系统,并备齐消防器材,放置在方便、显眼处。机房内禁止吸烟。
4.5.3 每周打扫一次机房卫生,做到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油渍、无污物,油漆完好、整洁光亮。
4.5.4 机房应当通风良好、光线充足、门窗开启灵活。
4.5.5 机房都应当做到随时上锁,钥匙由值班人员保管,其他人员不得私自配匙。
4.6 交接班要求。
4.6.1 接班人员应准时接班。
4.6.2 接班人员应认真听取交班人员交代,并查看《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检查工具、物品是否齐全,确认无误后才接班。
4.6.3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交接班:
a.上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
b.记录不规范、不完整、不清晰;
c.机房不干净;
d.接班人未到岗;
e.事故正在处理中或交班时发生故障,此时应由交班人负责继续处理,接班人协助进行。
4.7 系统技术人员应将柴油发电机的运行情况规范、详细、清晰地记录在《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内,每季度将记录整理成册交部门资料室存档,保存期三年。
5.0 相关文件
5.1《柴油发电机维修保养规程》(WI-7.5.1-13-06)
5.2《火警、火灾应急处理程序》(WI-7.5.1-09-05)
6.0 记录表格
6.1《柴油发电机组运行记录》(QR-7.5.1-13-09)
6.2《设备机房外来人员入室登记表》(QR-6.3-0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