秩序维护巡逻岗工作规程
iwuye.com
2011-08-18 20:41:17
1.目的
1.1监视和巡查责任区域,防止不安全事件发生。
1.2掌握责任区域内设施、设备等正常工作运行状况和维护公共秩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物业管理处辖区内秩序维护巡逻工作。
3.职责
3.1安全管理员负责检查、督导工作,对有关工作提出改进方法及注意事项。
3.2当值班长负责检查本班巡逻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做好记录,及时将当班情况反馈给相应部门。
3.3巡逻秩序维护员负责维护责任区域内治安秩序、清洁卫生、巡查室外及楼内公共部位设施、设备等完好的情况,协助当值班长处理紧急情况。
4.内容
4.1巡逻次数,每2小时至少对整个区域的公共部位巡查一遍(各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时间频率)。
4.2巡逻要求
4.2.1接班后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逻签到或打卡,巡逻时应留意有无可疑人员,车辆的停放,各楼层的门窗;公用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有无破损,有无异常光线、烟雾,听有无异常声响,闻有无异常气味,特别注意重点部位有无异常的现象。
4.2.2巡逻时要使用文明礼貌语言,不得鲁莽行事,超出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及时向班长报告处理。
4.2.3有上级检查时,必须先敬礼,在回答上级询问时,要保持立正姿势,必要
时主动向上级汇报值勤情况。
4.2.4按要求做好巡逻记录,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反映给相关部门及人员。
4.2.5对上级或管理处发出的训令、指示或需特别留意事项,应切实执行并及时反馈。
4.3巡逻内容
4.3.1检查治安、防火、防盗、水浸等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通知中控室。
4.3.2检查消防设备、设施是否完好(包括烟感、报警按钮、消防栓,正压送风口、应急灯,疏散指示灯开关等),确保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4.3.3经常关注责任区域内每个单元,尤其是未使用单元,要提高警惕,以保障用户及财产的安全。
4.3.4检查防火门是否关闭,机房门、电井门等是否锁闭有无损坏。
4.3.5巡视楼宇外墙、玻璃等设施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做好记录,并上报班长或管理处领导。
4.3.6对装修单位、须控制装修人员出入证、夜间留宿材料、垃圾堆放、污染、偷水偷电等,要制止任何违章搭建,并及时向管理处汇报。
4.3.7在责任区域内巡查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前往盘问并检查证件,必要时检查其所带物品,属三无人员应驱出管辖区,属摆卖、推销人员,应劝其离开管辖区。
4.3.8巡视及维护责任区域内的清洁、环境、绿化等。
4.3.9巡查区域内岗位当值人员值班情况及纠正不正确的行为。
4.3.10巡视时见到客户要主动打招呼问好,有礼貌地回答客户的查询,实行文明服务,如有客户投诉或求援,当值秩序维护人员必须接受,应立即处理并报告班长以便协助及迅速解决,并做好有关记录。
4.3.11巡视时发现正在施工的井、穴等危及住户安全的,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做好明显标志及防围,照明等临时措施,以防意外。
4.3.12建立岗位记事本,发现异常情况,应记录备案,做好交接班的口头与书面汇报。
4.3.13接到治安、火警或其它突发事件报警时,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情况,作出正确的处理。
5.记录
《巡逻记录表》、《巡逻签到表》由部门兼职资料员保存3个月。
6.附件
6.1《巡逻记录表》
6.2《巡逻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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