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灯及喷泉管理办法
1.0 目的
保证大堂灯、大堂空调、小区外围灯及喷水池按规定要求开启。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大堂、小区外围各类灯、空调、喷水池的照明和运行管理。
3.0 职责
3.1 安保部负责大堂灯和空调、小区外围各类灯照明、喷水池按规定要求开启。
3.2 工程部负责上述设备设施的巡检、维保。
3.3 客户部负责向小区住户通知有关空调开启季节或停用情况。
4.0 工作程序
4.1大堂空调开启季节、时间规定
4.1.1 安保巡逻在每年6月1日~9月30日、11月31日~2月28日开启大堂冷暖
空调。
4.1.2 每天空调开启约六小时,高温、曝冷天气开启时间或特殊需要另定。
4.2 大堂照明开启时间规定
4.2.1 安保巡逻于夏季每天24小时开启电梯厅壁灯;19:00~5:30增加开启大堂、
电梯厅及信报箱的筒灯。
4.2.2 安保巡逻于冬季每天24小时开启电梯厅壁灯;17:30~6:30增加开启大堂、
电梯厅及信报箱的筒灯。
4.2.3 节假日或特别需要可适当增加开启时间另定。
4.3 围墙、草坪、庭院灯、道路、温室花房灯开启时间规定
4.3.1监控员对草坪、庭院灯、道路、温室花房灯于夏季19:00~21:30、冬季17:
30~20:30开启。
4.3.2围墙、道路灯夏季19:00~5:00、冬季17:30~6:30开启。
4.3.3围墙灯可每只间隔开启。
4.4 喷泉开启时间规定
4.4.1监控员每周一~周五10:00~10:30、12:00~12:30、18:00~18:30开
启喷泉。
4.4.2每周六~周日9:00~9:20、11:00~11:20、13:00~13:20、15:00~
15:20、17:00~17:20、19:00~19:20开启喷泉。
4.4.3节假日或特别需要可适当增加开启时间另定。
5.0 照明、空调、喷泉设备维保规程
5.5.1工程值班人员每日进行巡视,发现一般故障及时进行修理,在《设备巡检记
录表》中做好记录。
5.5.2每年5月、11月对空调设备进行定期维保,确保正常运行。
5.5.3定期对喷泉进行换水、检修。
5.5.4维修过程中发生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要在《机电设备台帐》中作好相应记录。
5.5.5工程领班每年11月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6.0 相关文件和记录
6.1 《工程部管理工作制度》
6.2 《设备维修保养计划表》
6.3 《设备巡检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