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基本程序
第一部分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基本程序――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物业管理企业介入市场方式的发展
接管方式
直接应聘方式
投标方式
条例的要求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物业管理招标与投标的 一般过程
1.准备阶段
选择招标方式(公开招标/邀标)
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和专家)
确定招标项目、招标指导思想及原则
向社会发布招标公告。
相关链接――招投标方法和组织
方法:
注重目标物业管理与服务总体策划的招投标方式
确定物业管理费报价及费用测算的招标方式
无标底二步综合竞争招标方式(先服务质量比较,后价格评价)
组织
开发商招标 /小业主招标 /委托代理机构招标
2.招标阶段
)编写招标书 ――(案例:招标文件)
拟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管理内容(基础服务管理、特殊要求管理)
对招标的有关说明(物业管理委托期限,物业移交日期、给物业管理提供的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物业管理考核标准与奖惩措施
投标开标时间
投标单位资质审查
招标项目交底(标前会议,或者先到现场视察,再集中开标前会)
投标书的报送(物业机构)
3.开标阶段
评标委员会(专家组成)审阅投标文件
现场答辩(沟通)
评标委员会采用会议形式审查和评议各投标单位的标书
评标委员会确定预选中标单位
公证员宣读公证书,确认中标单位(如有必要)
4.中标和订立合同
资料整理与归档
合同的主要条款
附件
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
(一)非经营性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
1.前期顾问服务内容
开发设计建设期间提供的管理顾问服务物业竣工验收前的管理顾问服务
住户入住及装修期间的管理顾问服务实质管理服务内容
物业管理的人力安排/保安服务/清洁服务/房屋及设施的维修保养服务/财务管理服务/绿化园艺管理服务/其他如上门特约服务等
(二)经营性物业管理招标的内容
内容:前期顾问服务/实质管理服务
主要目标――利润目标
前期顾问服务中重要服务内容是代业主制订物业的租金方案和租赁策略
实质管理服务中不断保持物业市场地位,维系收益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