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iwuye.com 2011-08-18 20:42:44

1.0 目的

规范员工培训工作,使员工培训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员工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培训。

3.0 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人力资源部年度培训计划的审批。

3.2 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并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4.0 程序要点

4.1 培训计划的制定。

4.1.1 人力资源部主管于每年的十二月十五日前做出下年度的员工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审批。

4.1.2 员工培训计划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a) 不违反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

b) 有具体的实施时间;

c) 有考核的标准;

d) 有明确的培训范围;

e) 有培训费用预算。

4.2 新入职员工的培训:新员工入职后需进行7天的上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4.2.1 第一天,公司基本情况/部门的基本运作程序/物业管理知识/仪容仪表/服务礼仪/员工手册/规章制度。

4.2.2 第二天,队列训练/岗位职责/工作技巧。

4.2.3 第三天,队列训练/物业管理治安、消防管理的基本内容及常识/灭火器的使用/突发事件处理标准作业规程。

4.2.4 第四天,上午:交接班管理标准作业规程/如何作好交接班记录/物品/人员出入管理标准作业规程;下午:理论考试。

4.2.5 第五天至第七天,岗位见习培训,由用人部门进行。内容包括:安全教育/带领员工熟悉公司环境/讲解岗位有关标准作业规程要领/由老员工结合实际向新员工讲解岗位情况/安排新员工试行上岗/对新员工进行技能考核。

4.2.6 新员工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正式上岗,不合格者则按辞退处理。

4.3 工作技能培训。

4.3.1 工作技能培训由各部门主管安排,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60分钟;

4.3.2 培训内容:人力资源部相关标准作业规程。

4.3.3 考核形式:参照《绩效考评管理标准作业规程》相关标准进行考核。

4.4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

4.4.1 参加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物业管理知识培训及物业管理ISO9000质量体系知识培训;

4.4.2 物业管理知识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两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4.3 培训考核:

a) 人力资源部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学员考试;

b) 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

c)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

4.5 电脑技能培训:该培训为阶段式培训,每年一次。培训内容的深度随员工的操作水平的提高不断加深。

4.5.1 培训内容。

a) 电脑使用常识介绍:

开、关机程序;

软盘、光盘使用注意事项;

建立文件夹与打开文件夹;

输人法学习等。

b) 常用办公软件:

Word, Excel系列软件;

电脑资料管理;

文件打印、修改、编辑、保存与复制等。

c) 网络知识介绍:

Internet知识;

查阅网上信息;

电子商务处理等。

4.5.2 培训要求:

a) 培训过程以实践操作为主;

b) 每位学员上机时间必须达到20小时或以上;

c) 参加培训的学员必须按规定的课程学习,听从教员的安排;

d) 根据学员人数,由人力资源部准备教具;

e) 培训实行签到制度,人力资源部负责整个培训过程的跟进及记录;

f) 非特殊原因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参加培训。

4.5.3 电脑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电脑室负责,培训老师由资深电脑操作员兼任。

4.5.4 每次培训周期为一个月,培训时间为每周的一、三、五晚6:00——8:000

4.5.5 培训考核:

a) 人力资源部主管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学员考试;

b) 考试的试题及理论考试答案由电脑室提供,其中理论考试30分,上机操作60分,培训纪律10分;

c) 理论考核为闭卷考试,试卷由人力资源部评分;上机操作为开卷考试,由教员评分;

d) 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

e)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

4.6 法律知识培训。

4.6.1 法律知识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两小时。

4.6.2 培训内容:

a)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b) 《中华人民共和劳动法》相关内容;

c) 物业管理法规;

d) 其他相关地方性法规。

4.6.3 法律知识培训需要时,由人力资源部联系有关法律界人士授课。

4.6.4 培训考核:

a) 人力资源部主管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学员考试;

b) 考试的试题及答案由培训教员提供,其中理论考试90分,培训纪律10分;

c) 考核为集中开卷考试,试卷由人力资源部评分;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

d)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

4.7 服务培训。

4.7.1 培训内容:文明用语;

a) 仪容仪表;

b) 礼貌礼节;

c) 服务意识;

d) 服务技能;

e) 服务要求。

4.7.2 服务培训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安排授课人员授课或各部门自行组织。

4.7.3 服务培训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培训时间每次不少于90分钟。

4.7.4 培训考核:

a) 人力资源部主管或各部门主管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学员考试;

b) 考试的试题及答案由培训教员提供,其中理论考试90分,培训纪律10分;

c) 考核为集中/分散开卷考试,公司组织培训试卷由人力资源部评分,各部门组织培训试卷由各部门评分;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

d)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

4.8 安全培训。

4.8.1 参加由公司统一安排专项的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

a) 消防知识培训;

b) 日常工作安全。

4.8.2 安全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士共同进行。

4.8.3 安全培训每年进行一次,每次培训时间不少于90分钟。

a) 培训考核:

b) 行政人事部主管安排考试时间,组织学员考试;

c) 考试的试题及答案由培训教员提供,其中理论考试90分,培训纪律10分;考核为集中/分散开卷考试,试卷由人力资源评分;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补考一次;再次不合格者,给予警告处分;

d) 人力资源部将培训结果记录在员工人事档案。

4.9 思想教育。

4.9.1 思想教育的形式:

a) 员工大会

b) 部门例会;

c) 个别交谈。

4.9.2 思想教育的内容:

a) 思想品德;

b) 行为准则。

4.9.3 员工大会中由总经理或委托其他人员主讲一次;部门例会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每月进行一次;个别交谈由部门负责人不定期进行。

4.10 文化知识培训。

4.10.1 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季度对文化素质较低的员工进行文化知识培训。

4.10.2 文化知识培训内容:

a) 写作能力;

b) 阅读与理解能力;

c) 语言表达能力。

4.10.3 文化知识培训形式:

a) 讲课;

,

b) 开展演讲比赛;

c) 写作比赛。

4.11 其他培训。

4.11.1 正确的人际关系处理。

4.11.2 系统管理知识。

4.11.3 沟通与协调。

4.11.4 职业生涯设计等。

4.12 每次培训后均应对培训效果做出考核或现场评估,对于考核成绩应有完整的记录,由人力资源部文员将培训分数登记在公司信息平台中的个人档案的“培训记录栏”内。

4.13 培训记录应妥善保存,各类培训计划长期保存。

4.14 《培训记录》等原始记录保存期为3年;培训工作作为部门主管及员工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

5.0 记录

6.0 相关支持性文件

《各岗位标准作业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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