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小偷撬锁1小时 物管有监控无反应

物业百晓生 2012-10-16 08:30:00

杨雪梅之前停放摩托车的地方。

时隔一个多月,她的摩托车再次被盗,这次,小偷在监控下撬了一个小时的锁,还成功把车偷走了。

经过协商,物管表示杨雪梅可免交一年物管费。她拒绝,称: 一年物管费还不够换一个电瓶。

昨日,自贡市贡井区金江四季花城业主杨雪梅再次找到小区物业管理人员,为的就是自己丢掉的摩托车。

本月11日,杨雪梅停在小区保安亭边的摩托车被盗。事后调取监控发现,胆大的窃贼在保安亭撬锁近一个小时才将摩托车推走。距此处不远,小区监控总控室将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却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制止。杨雪梅对此气愤不已。

就赔偿问题,双方存在争议。业主认为物管应负一半责任,物管则反对责任如此划分。对此,记者采访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他表示双方均有责任,但窃贼在监控下撬锁近一个小时,物管疏于防范,过错更大,应负较多责任。

小区摩托常被盗撬锁1小时依旧作案成功11日早上,金江四季花城业主杨雪梅家门被小区保安敲开了。 该不是你的摩托车又被偷了吧? 杨雪梅老公开玩笑。 该没有这么倒霉吧? 杨雪梅立即顶了回去。随后,保安证实了杨雪梅停在保安亭边的摩托车确已被盗,让杨雪梅郁闷不已。

这样郁闷的情景已不是第一次发生。一个多月前,杨雪梅的摩托车被盗。被盗后第二天,杨雪梅重新买了一辆摩托车,停在了小区保安岗亭旁边,正对着一个监控摄像头。谁知好景不长,一个多月后摩托车再次被盗。这一次,小偷在监控下撬了一个小时的锁,慢悠悠推着车子离开。 撬锁撬了一个小时,总控室看得清清楚楚。 杨雪梅说。

和杨雪梅一样,小区业主李远高也是两度遭遇窃贼。今年5月,李远高一辆价值7000多元的摩托车被偷,这一次,窃贼则将其新买的3000多元的摩托车推走。长期以来,小区曾有多人车辆被偷。 据我了解的情况,今年上半年便有20多辆车被偷。 杨雪梅说。

赔偿方案谈不拢物管不愿承担一半责任事发后,杨雪梅立前往小区物管处调取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并向小区物业管理寻求说法。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听取了业主意见后表示,物管并不承认物管应承担相关责任。

第二天,杨雪梅找到小区物业管理四川银丰洁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经过协商,该负责人表示杨雪梅可免交一年物管费。 一年的物管费还不够换一个电瓶。 杨雪梅当即拒绝了这样的赔偿方案。

昨日,杨雪梅和李远高找到该物业总公司负责人王强,物业公司同意赔偿部分经济损失,但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争议较大。杨雪梅认为: 小偷在监控下撬锁近一个小时将车盗走,一切被监控看得清清楚,安保人员未采取任何措施制止,理应承担一半责任。 而物管则认为几方虽有责任,但对 五五开 的责任划分表示无法接受。

律师说法

疏于防范 物管责任大过业主

业主财物在小区内被盗,物管是否该为此负责?如负责应承担多大责任?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咨询了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张平。张平表示,作为管理者,小区物管有高度注意义务。物管如果未尽到安全保卫责任,物管应为此负一定责任。

而在上述情况中,杨雪梅停车的地方虽非正规停车位,杨将车停于该处为业主过错。但此处之前曾发生过偷窃案,据民法通则、合同法及物业司法解释规定,在屡发盗窃案本应列为重点监控公共区放任业主或安排在未经批准的公共广场停放车,属违法行为。物管应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发生偷盗之后,物业管理未采取相应措施,存在过错。 张平表示,窃贼在监控下撬锁近一个小时,物管存在疏于防范的行为。在此时间上,物管过错大于小区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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