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00起物业告业主欠费案业主全输
安全没做好,害她停在小区的电动车丢了;维修时损坏了她家的管道,赔点小钱了事。物业的这些行为,让福州的全女士颇为不满,她干脆拒缴物业费以示抗议。结果,被物业以“赖账”告上法庭后,上个月,她被仓山法院判处败诉,缴清所有物业费。
全女士与物业的矛盾,在福州的不少小区都存在。安全、卫生不到位,收费明细不公布,擅自将小区内公用场所租赁给非住户以牟利……
于是业主拒交费抗议,物业告业主,业主与物业视同水火。每个月,各个法院都会接到物业告业主的类似案件,据不完全统计,仅仓山法院,今年初至今,就已受理逾400起物业与业主的服务纠纷案件,但都以业主败诉告终。
记者调查发现,现行制度对物业服务质量缺少监督,而业主维权普遍存在举证难问题,而赖账竟成了业主维权方式的无奈选择。
业主不交费 物业一告一个赢
法院认为:双方有协议,缴费是义务,全女士所指物业未尽责缺少证据
福州的全女士自入住仓山区的金色家园以来,一直对小区的榕桥物业颇有微词。“每个月几十块的物业费,可是连安全都保障不了。”她说,因为物业管理不善,小区内频发电动车自行车失窃事件,她就是其中的一名受害人。
全女士称,物业人员曾经在维修屋顶时,将她家的空调管给打坏,还用水泥堵住了管道。可最后,损失数百元的全女士只从物业那里拿到了百来块的赔偿金。
此后,全女士决定拒缴物业费来抗议。从2005年底起到去年年底,她分文不交,欠下2000多元的物业费。
经多次催费未果,今年7月,榕桥物业将全女士告上了仓山法院,要求还清所欠物业费。
法庭上,全女士列举了物业的种种不是,可法院认为,双方既然签订了服务协议,全女士就必须履行缴费的义务。至于其声称的物业职责未到位,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采纳。
上个月,仓山法院判决全女士败诉,还清所有物业费。
赖账当维权 业主对物业有哪些不满?
房管局:主要包括房屋质量问题,小区管理脏乱差,收费不明,纠纷得不到及时处理
像全女士这样拒缴或者拖欠物业费的业主,福州绝大多数住宅小区都存在。
据不完全统计,光仓山法院,今年初至今,受理物业状告业主拒缴物业费的案件就逾400起。法院人员称,不少业主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就缴清了物业费,那些对物业有极大不满并当庭控诉的,最终也是同样结局。
据法院案件统计,拒缴物业费,绝大多数是因为业主对物业服务不满,曾经还发生过业主集体拒缴,导致物业将业主集体告上法庭的事情。
仓山一小区的薛先生,他就拒缴了5年的物业费3000余元。他列举了物业的三大罪状:将小区公共阅览室擅自出租作为麻将室,影响业主休息;小区卫生状况差,监控设备损坏,治安工作不到位,消防栓没有消防带也没水,导致业主家发生火灾无法救火;物业多次收取公共维修款项,但却未进行公共维修,也从没向业主公布账目。这三大问题,也是不少小区普遍存在的。
据福州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透露,目前福州物业投诉多的原因主要有,开发商遗留下的问题,如房屋质量较差,存在墙体开裂渗透,配套设施不全等,导致业主将矛盾转嫁给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治安不到位,收费不透明;业主之间的纠纷没有及时处理,物业又缺乏相关手段去处置,导致业主有怨气就迁怒于物业;业委会成立难,业主对成立业委会参与意识不强,对物业管理不够关心,不热心参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