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急速下滑致业主受伤物业公司被判担责

物业之家 2012-04-11 09:39:06

电梯突然下滑致人受伤,10名乘客被困一个小时。惊魂一场后,受伤的倪女士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日前,徐汇区法院判处物业公司承担倪女士的损失。

2011年4月11日17时左右,家住徐汇龙漕路某小区的倪女士在位于三楼的自家住所外等候电梯,她刚刚进入电梯还未站稳,电梯门便“砰”的一声关闭,随即快速下滑至1楼和2楼中间。事发突然,倪女士身体猛地向前扑倒在前面乘客的身上,然后由于电梯急速下降的冲击力,身体又猛然后倾致头和后背撞到电梯门上。在焦急等待一个小时以后,10名乘客才被救出。事故导致倪女士颈部、胸背多处软组织挫伤,给倪女士的生活带来很多不便。倪女士多次打电话给物业公司无果的情况下,便诉至法院请求获得相应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故应对倪女士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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