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装“保笼”存安全隐患 业主拒交物业费不合理

物业之家 2013-04-02 09:45:44

去年上半年,住在文一路白荡海小区的蒋女士突然发现,自家楼下的住户在南北窗装了两个保笼,让蒋女士无法接受的是,这两个保笼均超出外墙立面,存在安全隐患。由于两个保笼非常大,而且很突兀,蒋女士认为,不法分子很容易借助保笼进入到相邻住户的家中,使她和周围住户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蒋女士随后向管理该小区的物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反映了情况,该物业主任联系了政府部门进行实地勘察,在确认存在隐患后,向楼下住户发了一封整改通知书。

“但是整改通知书发出后,楼下住户借口家中有小孩,拆除保笼会有安全隐患,依然不予理睬。”蒋女士说,由于物业无法协调和说服其拆除装置,物业主任表示,可以让蒋女士暂时不用缴纳物管费。

去年6月,杭州物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因为人事变动,更换了物业主任,“新主任来了以后,说让我缴纳物业费,而且在前几天,我收到了物华物业委托律师发来的律师函,要求我尽快缴纳费用。”

让蒋女士无法理解的是,物华物业协调纠纷不力,使得住户安全受到威胁,又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

律师说法:业主必须缴纳物业费 申请执法部门拆除保笼

对此,记者向物华物业的新主任进行了求证,新主任表示,之前主任在人事调动前并没有向他交接清楚具体事件的来龙去脉,但大体已得知情况,“我们在积极协调中,楼下业主的不回应态度也让我们很难办,但蒋女士必须缴纳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主要涉及小区的卫生、绿化管理和水电维修,不能因为保笼事件,拒缴全年物业费。物业是业主委员会聘请来的服务机构,是为小区业主服务的,要协助业委会管理小区,无权强制拆除业主的保笼,如果真要拆除,可向相关执法部门反映,或通过司法途径来强制执行。”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杭州市房屋管理局以及白荡海小区所属的杭州市西湖区建设局工作人员,对此,工作人员表示,保笼的安装和拆除均不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可向当地业委会反映协调解决,若无法解决,可向司法机关起诉,由司法机关判定处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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