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驰车主因车在雨中被淹起诉物业 法院驳回
物业之家
2014-04-28 09:38:16
业主:向物业开发商索赔20.3万元
该起案件中两原告之一为小区业主,两被告为小区物业和开发商。2013年7月28日,帝柏湾小区车场大量进水,造成原告在车场停放的一辆奔驰车被淹受损。
排水不畅致车受损
原告认为,车场设计不合理,地下停车场高压线存在安全隐患危及生命致使业主无法及时救助车辆,工程竣工后没有按规定将排水设施交付给排水处管理,大雨天因排水不畅造成车场大量进水,才使原告车辆严重受损。
事前事后处置不当
原告诉小区物业公司对7月27日至28日的大雨预报不做提醒,大雨来临之前不做防范,大雨之时没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损失,大雨之后更不能及时有效地处置,造成原告车辆在28日凌晨被淹后不能在第一时间被拖出,直到被淹17小时后才被4S店拖走,车辆长时间在污水中浸泡扩大了原告的车损。
因为被淹新车贬值
事故发生后包括原告在内的60多名业主主动找被告就此次车辆被淹有关赔偿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协商过程中被告没有诚意,推脱责任,被告的行为给原告的经济、精神、工作等方面造成极大损失。原告的车辆是2012年购置的新车,车被淹后导致新车贬值。
保险赔付后差20万
目前,原告车辆还在4S店维修,保险赔付后还差20万。在车辆被淹修车期间,没有车辆使用给原告的生活和工作带来不便,为此产生的交通费用3000元,也应由两被告承担。因此,原告要求物业和开发商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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