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户违建致劫犯入室伤人 物业赔偿受害人损失
物业之家
2014-06-16 10:10:09
2013年初,衢州市某小区住户段某就非法对自家露台进行了改造,通过筑墙等方式将露台改造成储藏室,段某楼上住户胡某为此多次物业公司反映该建筑可能方便窃贼行窃,要求物业公司及时督促段某拆除违建。
然而,段某对物业公司的督促及邻居的要求无动于衷。2013年8月25日,一名劫犯利用违章建筑轻松爬入了胡某家中,在被胡某一家发现后,为夺路逃跑连捅胡某七刀致胡某十级伤残,造成损失10万余元。
案件发生后,段某知道自己违章搭建造成了严重后果,于2013年9月9日对建筑进行了拆除。
而出人意料的是,劫案才刚过两月,段某又故态复萌,开始对露台进行改造试图恢复旧观。
胡某一家对此愤怒不已,在与段某交涉之余,还向物业公司多次反映情况,要求物业公司采取措施阻止段某新一次的改造行为。
2014年4月,在段某终于将违章建筑拆除并赔偿损失三万元后,胡某一家认为物业公司的督促不力未尽责任,向浙江柯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就未尽安全义务进行赔偿。
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由物业公司一次性补偿人民币18000元,胡某一家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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