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童在小区内骑车被土坑绊倒 物业被判赔400元
京华时报
2014-11-24 09:14:04
京华时报讯 6岁小孩在小区内骑小自行车玩耍时,被土坑绊倒后摔伤。记者昨天获悉,经过密云法院调解,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孩子400元。
小孩的父母称,他们所居住小区的主干道上有一土坑。2014年9月的一天晚上,孩子在小区道路上骑小自行车玩,路过土坑时被绊倒并摔伤。他们代理孩子起诉要求小区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000余元。
小区物业公司辩称,该小区在初建时,村委会未就地下填埋的电缆与其所有人达成协议,导致电缆一直未处理。电缆的所有人阻止小区地面硬化,导致路面有土坑,与小区物业不予维护无关。而且孩子摔伤其监护人也有一定责任。
经法官调解,孩子父母认识到孩子摔伤是物业和监护人共同过失所致,同意调解。最终,由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交通费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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