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被隔离桩划伤 业主告物业获赔

沈阳晚报 2015-02-03 10:20:00

因怕小商小贩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在小区门前设立了隔离桩,结果却伤了业主的脚。随后,业主将物业起诉到法院,索要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近1万元。

物业怨业主走路没看道

赵先生家住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小区。去年8月16日19时20分,赵先生从小区东门进小区时,左脚大拇指不慎被门前隔离桩裸露在地面的螺栓严重划伤,左脚拇指指节几乎被豁开,就医手术缝合了八针。

伤人的隔离桩是物业公司为防止商贩占用行车通道和消防通道设立的。事后,赵先生找到物业公司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物业公司仅表示同情,并不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于是,赵先生将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医疗费690元、误工费3000元、精神抚慰金6000元。

物业公司认为,赵先生受伤,应由其个人承担一定责任。隔离桩做了反光处理,有夜间荧光的功能,隔离桩设立的位置十分醒目,正常行走和通行不会给行人造成伤害,赵先生是由于自身在行走过程中没有对路况尽到谨慎的义务导致自己受伤。

法院判物业赔业主医疗费

物业公司表示,隔离桩遭破坏是由于在园区门前从事经营的商贩对隔离桩进行的破坏,应适当降低物业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物业公司对小区承担维护以及维修的义务。因物业未尽到妥善管理的义务,致使赵先生受到人身损害,物业公司作为事故的责任人,应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赵先生造成的伤害进行赔偿。根据赵先生银行流水显示,其工资并没有减损。最终,法院判物业公司赔偿赵先生医疗费6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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