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应急处理工作规程

物业百晓生 2012-12-17 17:00:00

管理处应急处理工作规程

一.目的:

成立应急分队,以应付各种突发事件。

二.适用范围

管理处全体员工

三.职责

管理处主管在紧急情况下负责应急事件的全面处理。

四.工作程序

1.应急分队建制

1)应急现场抢险、案件处理

组长:保安队长成员:全体保安

负责突发事件现场抢修救灾、灭火扑救、案件处理等工作。

2)抢修事故组。

组长:工程维修部主任。

负责现场的机电、给排水等设备的维护、抢修工作,视具体情况切断电源、供水设施、电梯运行;保障抢险救灾设施设备运转,协助现场处理组进行工作。

3)现场维护组

组长:保洁部主任成员:全体保洁员

负责现场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公共秩序,保障通道畅通,协助现场处理组进行工作。

4)后勤保障、通讯、支援组

组长:物业管理员成员:管理处全体员工

负责事发现场群众的疏散,疏导工作,负责报警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保障应急、抢修各小组材料物资供应,协助应急现场小组工作。

2.应急分队工作

1)应急分队是在管理处主管直接指挥下,由各部门骨干组成的一支应付各种突发事故、灾害、案件的部门。

2)在紧急情况下,应急分队有权调动各部门的人员,使用各种应急设施、设备。

3)应急分队人员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条件服从分队领导及各组组长调配。

4)发生突发情况时,分队各成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按照分工,各司其责,在处理各种事件中机智灵活,勇往直前,直至完成任务。

5)应急分队应定期进行训练、演习和业务培训,各成员要积极参与,不得无故缺席。

6)分队各组应定期检查各自的工作,保证人员能在突发事件中迅速到位,设施、设备能及时启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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