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二)

物业百晓生 2015-03-03 17:00:00

住宅小区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二)

为了保持小区楼宇的完好美好, 让住户能够享受幽静、宁静、舒适、安全的生活和居住环境,共同建设精神文明住宅小区,特制定居民精神文明建设公约如下:

⒈自觉遵守南油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住户守则》。

⒉爱护公共设施和室内各种设施,如需装修室内,先向管理处申报,审批后再施工,并及时清理干净建筑垃圾。

⒊注意保持公共环境清洁卫生,爱护花草树木和小区公园景物设施。

⒋定期开展文娱体育竞赛活动,促进居民之间友谊,密切关系,增进团结。

⒌自觉遵守深圳市城管办的有关规定、治安管理条例,严格遵守特区内户口管理规定。

⒍办好商业服务网点和居民娱乐室等,积极参加小区管理处组织的各项活动。

⒎开办小区宣传栏,及时报道国内外重大事件和宣传有关安全、保健、业主权益等方面知识。

⒏交流意见,密切关系,增进友谊,商讨共创精神文明小区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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