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空置房管理规定(十三)

物业百晓生 2015-03-24 17:00:00

小区空置房管理规定(十三)

为加强小区空置房的管理,保障空置房的安全,特别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1、小区管理员为空置房月检查责任人

2、保安队巡逻岗为空置房日检责任人。

二、空置房的巡视

1、巡逻岗保安员每天对空置房外观进行巡视,观察房屋外观、门窗、外围设施有无缺损,移动和异常。

2、管理员每月对所有空置房进行房内检查并记录,检查门窗开启情况,房内设施是否完整,有无跑水、漏电现象以及有无其他异常情况。

三、异常情况处理

1、巡视中发现有设施破损,查明属非人为原因的,交维修班处理,如属人为原因,必须调查清楚原因并作记录。

2、巡视中发现治安、消防等异常情况,需立刻向管理处领导或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处理。

四、档案的更新

1、管理员必须每月核查一次空置房情况。

2、管理员负责向相关巡查人员通报空置房的最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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