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园小区居民守则

物业百晓生 2015-03-27 17:00:00

新园小区居民守则

1.自觉维护住宅区公共场所的整洁,美观及公共设施的完好,禁止在公共楼道、大厅、外墙等处摆放杂物和设置广告牌等。

2.保持小区的外貌和房屋结构的完整,不得擅自钎凿楼宇的任何部分,不得乱搭建、张贴、未经申报批准不得私自装修。

3.遵守深圳市卫生管理条例,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严禁从楼上倾倒杂物、拨水,不准乱丢垃圾,不准饲养家禽。

4.爱护区内花草树木,严禁践踏攀折。

5.车辆停放有序,服从车管人员的指挥。

6.严禁嫖娼、卖淫、吸毒、赌博、酗酒、打架、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

7.严禁高空抛物,确保人身安全。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进入小区。

9.讲文明、懂礼貌、尊老爱幼、邻里团结、互谅互让。

10.按规定缴交物业管理服务费、水、电费等费用。

11.服从并执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12.业主有责任帮助、教育亲友和子女共同遵守签订的《业主公约》及管理处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有违反,责任由户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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