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七)

物业百晓生 2015-04-27 17:00:00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七)

为维护小区良好整洁的环境和秩序,保持小区安静、交通顺畅、行人安全,保护园林绿地和公共设施。小区地面临时停车位仅供访客临时停放之用,业主(使用人)车辆将全部停放于地下机动车库。业主(使用人)或访客车辆均需遵守如下规定:

1.任何机动车辆出入本小区均须凭《zz停车证》或领取《临时通行证》亮证通行,自觉遵守小区内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车辆停放收费标准按本市物价部门规定标准执行。

2.凡载有易燃、易爆、剧毒或有污染性物品的车辆进入小区前必须申报,超长、超宽、超高和超重的车辆非必须情况不得驶入。管理人员有权拒绝拖拉机或其他尾气污染严重、发动机噪声剧烈的任何车辆进入本小区。

3.进入小区的车辆须按限定车速和交通标志指示行驶,禁止鸣号、超车、逆行,小区中心区域一般机动车限行,不得在小区内试车、练车,不得碾压草坪绿化,不要损坏公共设施。

4.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有序停放,不得占用他人车位,不得在行车道,人行道、人行通道、消防通道及其他非允许停车地点停车。

5.车辆按规定停放后,车主须锁闭车门、车窗、天窗及前、后箱盖等,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

6.驶入地下停车场的车辆须留意限速、限高标志,按规定使用车辆管理设施,任何的疏忽或故意行为,擦碰损坏他人车辆、公共设施设备、撞杆闯闸等,将由责任人全部承担相应的赔偿及可能的法律责任。

7.自觉维护道路和停车场地、库的清洁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地、库或其他公共部位洗车、修车。严禁在停车场地、库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禁止将停车位挪作他用。

8.非机动车不得随意停放在楼栋门口、楼层内及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外的任何公共区域。请加强车辆的防盗功能,养成停车上锁习惯,停放于指定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以减少失窃风险。

9.物业公司和zz管理处并不自动承担所有停放于本小区停车场地内的车辆和附件及车内物品的保管责任,也不额外承担保证所有停放于本小区停车场地内的车辆和附件及车内物品不遭受恶意或非恶意的不法侵害之后果。收取停车费用及停车费的使用,均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车主对车辆停放后的保管责任有特殊要求的,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另行约定,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加以解决。

10.装载大宗、批量物品的货车、出租车出小区,须有业主陪同或书面证明,经门卫核对后给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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