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卫员的仪容仪表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13-04-27 16:30:00

护卫员的仪容仪表

为使护卫员上岗时保持良好形象,特对护卫员仪容仪表作如下规定:

一、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二、穿着统一制服,佩带工作牌,服装整齐干净。

三、不准披衣、敞怀、挽袖、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四、头部毛发要整洁,男士前额发不得遮盖眼眉,鬓角发不得超过耳屏,脑后发不得触及衣领,胡须长不得超过1毫米,鼻毛不得长出鼻孔。女士不得涂脂抹粉,涂有色指甲油。护卫员不得留长指甲,男士指甲长不超过指尖一毫米,女士不超过指尖三毫米。

五、精神振作,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得弯腰驼背,东歪西倒,前倾后仰;不得伸懒腰、袖手、背手、叉腰或将手插入衣(裤)袋;不准边执勤边吸烟、吃零食,搭肩挽臂。

六、不得佩戴饰物。

七、不得哼歌曲、吹口哨。

八、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九、经常检查并保持良好的仪表,但不得当众整理个人衣物。

十、不得将任何物件夹于腋下。

十一、不抓头、搔痒、掏耳、挖鼻孔,不得敲桌椅或玩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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