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队队容仪表管理规定

物业百晓生 2015-03-26 16:30:00

物业保安队队容仪表管理规定

1着装管理规定:

1.1统一着装、规范整齐、干净。

1.2佩戴胸卡,要求举止文明、大方、得体,精神抖擞。

1.3不得佩戴饰物,口袋内不宜装过多物品;

1.4禁止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戴歪帽、穿拖鞋或赤脚。

2形象管理规定:

2.1经常注意检查和保持仪表整洁。

2.2不准留长发、长胡须、长指甲,头发不得露于帽檐外,鼻毛不得露出鼻孔。

2.3精神抖擞,姿态良好,抬头挺胸,不准弯腰驼背,东倒西歪、前倾后靠、伸懒腰;不袖手、背手、叉腰获将手插入口袋中。

2.4勤换洗衣服,勤擦皮鞋,保持衣帽洁净。

2.5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

2.6微笑服务,礼貌待人,热诚为用户服务,使用公司规定的礼貌用语。

3队列管理规定:

3.1在集体活动时,如训练、紧急集合、外出交流、学习等,要着装整齐,必须整队集合,保安员动作要迅速,跑步入队。

3.2集合完毕,指挥员要检查仪容仪表,下达整理服装的口令,凡未达到要求,精神不振者不能参加集体活动.

3.3在值勤巡逻中,要求两人并列行走,三人成行行走;执勤人员精神饱满,保持高度的警惕性.

3.4在队列训练和巡逻中,保安员必须保持步伐整齐一致,口令口号雄壮有力,指挥员的口令要清楚洪亮,富有号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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