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五)

物业百晓生 2015-05-19 16:30:00

商场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五)

一、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二、消防控制中心必须保证昼夜24小时有人值班。

三、消防控制中心设备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四、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由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监督。

五、确保消防控制中心内外消防通讯畅通,消防控制中心当班设备操作人员负责做好电话记录。

六、未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七、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或请示有关领导。

八、违反以上各条,视情节轻重,酌情给予警告、扣分、除名处理。

九、如因失职对单位造成不可挽回的影响或损失的,当事人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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