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突发事件的处理规定
物业辖区突发事件的处理规定
1.0目的
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以最有效的方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控制事态的发展。
2.0适用范围
2.1治安突发事件,如突然发生的重大抢劫、杀人,业主(住户)或公司人员遭遇犯罪分子的突然袭击等;
2.2火灾突发事件
2.3其它意外突发事件
a)突发性自然灾害,如:暴风雨后的卫生应急处理;
b)设施、设备的突发性故障,如:水管的破裂、天燃气管道的泄漏;
c)物业辖区内的交通事故。
3.0职责
3.1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管理处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应急措施,报公司综合办审批,必要时报总经理审批;
3.2对即将发生或已发生的突发事件由护卫队长临时确定应急措施,适当时向上级汇报;
3.3时间紧急时,由值班护卫员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随机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并适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4值班护卫员负责保护突发事件的案发现场。
4.0程序
4.1各管理处每年定期组织有针对的学习防火,防盗等防意外突发事件的知识,以防不测。
4.2对可能发生的治安突发事件和已发生的火灾等意外突发事件,由管理处组织制定应急计划和措施,并安排相关人员按布署执行;
4.3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4.3.1参见《常见治安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
4.3.1事件突然发生后,值班护卫员应迅速向管理处报告,必要时直接报警。
4.3.2现场若有伤员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
a)现场急救,如人工呼吸;
b)迅速送附近医院救治;
c)打"120"电话求助。
4.3.3护卫班长临时确定应急方案,安排人员迅速控制物业管理范围内各通道、楼梯口,封锁出事现场,直至公安人员的到来。
4.3.4值班护卫员抓紧时机向发现人和周围群众了解案件、事故的发生、发现及经过,并做好工作记录。
4.3.5值班护卫员负责向到达的公安人员汇报案情、协助破案。
4.4火灾事故的处理:(4.4.1参见《火灾的处理规程》)
4.4.1值班护卫员发现火灾出现后,应迅速向管理处报告,若火情严重,应迅速向"119"报警。
4.4.2现场若有伤员参见4.3.2。
4.4.3护卫班长指挥护卫员及时疏散现场群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
4.4.4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安排电工及时切断火灾现场及附近电源或线路。
4.4.5维修工配合护卫员利用现有的消防设施、设备尽力遏制火势的蔓延,将财产损失减少到最小。
4.4.6现场护卫员积极协助到达的消防人员灭火,直至完全扑灭。
4.4.7 值班护卫员负责访问事主及目击群众,收集火灾的发生及发现经过,并将此次火灾的全过程作好记录。
4.5其它意外突发事件的处理:(4.5.1参见相关突事件处理规定、规程或措施)。
4.5.1事件发生后,值班护卫员应及时向管理处报告,必要时直接向公安机关或有关急救中心求助。
4.5.2相关护卫员负责疏散群众,保护现场,减少财产损失。
4.5.3现场护卫员协助到达的有关人员作好善后处理工作。
4.5.4值班护卫员负责详细记录事件的发生、发现及处理全过程。
4.6在突发事件的处理过程中,发现偏离实际情况应及时纠正,并上报相应审批人认可;
4.7对每件突发事件必须进行总结,如是人为原因遭成损失,应立即查找原因,认真填写《纠正措施报告》或《预防措施报告》严防类似情况的再次发生。
4.8保存事件全过程的有关记录、存档3年、重大突发事件的记录长期保存。
5.0相关文件和记录:
a)《安全管理规定》
b)《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c)《门岗值班记录》
d) 《火灾的处理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