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业主报修处理工作规程

物业百晓生 2013-07-13 15:30:00

产业园区业主报修处理工作规程

1.园区服务中心接到业主报修要求时,填好《报修记录表》。

2.园区服务中心将记录的内容,如:企业名称、企业地址、联系电话、报修内容、预约维修时间等填入《维修单》相应栏目内。

3.园区服务中心填好《维修单》通知物业主管,维修人员需在5分钟内到达取单,接收人应签字接收。

4.维修人员领取《维修单》后应及时填写接单时间。

5.如园区企业报修内容属《维修服务项目表及收费标准》内的项目,维修人员应在预约维修的时间前到达现场;

6.维修人员对园区企业报修内容进行现场确认后,在《维修单》上据实填写维修项目等内容。

7.对有偿维修服务,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服务项目表及收费标准》在《维修单》上注明应收的各项费用金额。

8.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请园区企业试用或检查合格后在《维修单》上签名确认。园区企业签名确认后的《维修单》返回管理部统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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