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园区企业进场与退场规程

物业百晓生 2013-07-13 15:30:00

产业园区企业进场与退场规程

1 进场

1.1申请

企业代表先到园区,查看办公环境、价格、面积等是否符合所需。

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前向园区服务中心提出进场申请,详细填写《入孵企业申请书》。

1.2 审核

园区服务中心根据进场企业提交的申请书内容到企业进行调研,查看其是否符合园区的进驻条件。

1.3 签约

双方就合同条款、租赁价格、租赁面积、水、电、网费等进行商洽确认,达成一致后详细填写合同。

签约后,进场企业需到财务部缴纳保证金、租金等相关费用。

签署《园区管理公约书》《消防安全责任书》

1.4 验房

园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陪同进场企业对租赁房屋进行验收,查看房间内电气照明、天花等设备设施有无破损并逐一登记,此登记将作为企业退房时,修整恢复的依据,如在验房时发现有破损的设备设施,园区服务中心将在三个工作日内修复,验房结束后,园区工作人员和进场企业需在《验房记录》上签字确认。

1.5 交付单元

如进场企业已缴纳应缴费用,并且验房结束,则可以在钥匙领用单上签字确认进行收房。

如进场企业没有按合同规定缴纳应缴费用,则不能领取房间钥匙。

1.6 进场

进场企业在进驻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已书面形式通知园区服务中心,以便于服务中心能够协调准备。

2 企业退场规程

2.1申请

企业以书面形式提前1个月向园区服务中心提出退场申请,填写《园区企业退场申请书》,同时附《物品出门许可证》(盖有公司印章)。

2.2审核

园区服务中心接到申请后,应立即与财务部查询、确认该企业缴费情况,核算费用。如该企业的存留押金足以抵扣其未支付的全部费用后,应签署意见并将申请报请公司领导批准。

如该企业的存留押金不足以抵扣客户应缴费用,在其缴足应缴费用之前,不批准其的退房申请。

上述工作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并书面通知申请企业结果。

2.3 物品确认、搬出

公司批准园区企业的退场申请后,园区服务中心对该企业填写的《物品出门许可证》进行确认。

园区服务中心与退场企业确定搬出时间,并将《物品出门许可证》转至安管主管。

退场企业物品搬出时,由当值安管员及安管班长对搬出物品进行确认,并在《物品出门许可证》上签字后,将表返回园区服务中心备档。

2.4 修整、恢复

退场企业物品搬清后,要求退场企业自行拆除装修部分,并恢复原状或经退场企业书面同意后由服务中心完成上述工作,其发生的全部费用由退场企业支付。

房间或厂房的修整、恢复工作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

2.5 验房

园区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对单元的设施进行查验。

将设施损坏情况,填入《园区企业退房验收表》,并由企业代表及园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园区服务中心将设施损坏的费用核算清楚记入《园区企业退房验收表》。

园区工作人员将该表复印件存档,原件交至公司行政

单元验收日为客户费用核算的截止日。

上述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2.6费用核算

园区服务中心将企业租金、滞纳金、电费、水费以及其它费用等核算清楚后书面报至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确认收取。

上述工作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

2.7收回单元

园区企业将钥匙交回服务中心,并办理交接手续。

服务中心安排房间清洁后,锁好。

单元回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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