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手册:竣工验收及撤场手续

物业百晓生 2013-08-14 15:30:00

装修手册:竣工验收及撤场手续

第1节竣工验收

装修施工完成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共同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项目:

1、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纸、资料进行整理审查。

2、装修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按照《装修申请表》所装修方案进行施工。

3、增、改建项目是否影响公共地方、共用设施设备、相邻房屋的正常使用。

4、是否在装修施工中损坏小区公共、公用设施设备。

5、是否遗留装修材料、垃圾在公共区域。

竣工验收合格后,由业主、物业服务中心、装修公司三方在《装修验收表》中签字确认。若有某项未达要求,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2节撤场手续

1、装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办理撤场手续。

2、办理装修设备、工具、材料等运出手续、约定运出时间。设备在运出已竣工的区域前必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查、核实,发给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物品放行单》后方可运出。

3、竣工验收合格后装修公司将《临时出入证》《装修许可证》退还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手续。

4、业主或装修公司凭借盖有物业服务中心公章的“装修押金”、“临时出入证押金”收据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个采暖期后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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