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处拜访业主工作操作规程(七)

物业百晓生 2014-06-29 15:30:00

管理处拜访业主工作操作规程(七)

1.0目的

规范物业管理处员工的拜访业主工作,确保公司的良好形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辖区内各项目管理处的拜访工作。

3.0职责

3.1运作部经理负责监督,该项工作的实施。

3.2项目管理处经理,主管等负责按本规程开展拜访工作。

4.0程序要点

4.1提前电话联系,按联系时间提前5分钟赶到。

4.2拜访人员来到住户门前,应先按门铃(3次),如无门铃时可用手轻轻敲门,见到业主后要先问好,简洁说明来访事由,征得住户同意方可进入。

4.3将自己将要拜访的内容有条不紊地向业主说明。

4.4与业主对话时宜保持1米左右的距离,交谈时应用礼貌用语。

4.5与业主谈话时,应专心倾听个人的意见认真做记录,精神应集中,不浮游,不应中途打断客户的讲话。

4.6应在不泄漏公司机密的前提下,圆满答复住户的问题,若有困难应积极查找有关资料,请示后答复业主,不可不懂装懂。

4.7与业主交谈时应不卑不亢、坦诚自然、沉着稳重。

4.8任何时候都不能对业主有不雅的行为或言语。

4.9拜访结束后,应礼貌地向业主道再见,将拜访结论整理填写《拜访客户工作情况表》备案或上报运作部。

5.0记录

5.1《拜访客户工作情况表》MPS-YW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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