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物业之家
2012-11-19 19:50:16
一、应熟悉电气安全知识和触电急救方法,经考试合格后持操作证方能上岗,新工人要有师傅带领。
二、必须认真执行《电气管理暂行规定》,做到装的安全、拆的彻底、检查经常、维修及时。
三、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仪表和绝缘用具是否灵敏、安全、可靠。禁止使用失灵的测量仪器和绝缘不良工具。
四、任何电器未经验电,一律视为有电,不准用不手触及:开关跳闸后,须将线路检查一遍,方可合闸,不允许强行送电。
四、不准带负荷拉闸操作,凡校验及修理电气设备时,应切断电源,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告牌。停电警告牌应谁挂谁取。
五、不准带电作业,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停电时,应经领导同意,必须在有经验的电工监护下划出危险区,采取严格的安全绝缘措施方能操作。
六、工作中监时中继后或值班开始工作前,都必须重新检查电源,验明无电方可作业。
七、金属外壳的电器,必须接地,接地要符合标准,有电设备不准断开地线。
八、电器后电路拆除后,遗留的线头应及时处理好绝缘。
九、安装或维修照明用具,必须控制相线和火线。火线必须接开关后通往灯头。
十、严格控制临时线的安装,确需装临时线,必须按临时线安装制度办理,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凭工作票安装,按时拆除。
十一、绝缘用具要定期做好耐压试验,确保用具安全可靠。
十二、由于电气设备引起的火警,要及时切断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1121灭火器扑救,严禁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扑救。本文来自物管学堂(xuetang.iwuye.com),欢迎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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