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规定(五)

物业百晓生 2013-05-19 14:00:00

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规定(五)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程管理部对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适用于工程管理部标识管理工作。

设备设施标识的管理规定

1各专业负责对所属设备建立标识。

2设备机房内所有的设备设施要有明确的标识牌及机组号,并要和配电柜柜面上的标志牌相互对应。

3设备机房内所有管路上要有标识,标明管路供、回路的走向。

4配电柜内要标明上级、本级、下级的开关号、设备的名称。

5照明配电箱内要标明本箱内的上级、本级、下级的开关号、设备名称。

6标识出现自然损坏相关专业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7各专业负责对管辖的标识维护及管理,并填写《标识清单》,对有新增的设备要及时填写《标识清单》。

8工程管理部文员负责对标识的统一管理,建立工程管理部的《标识清单》。

质量记录及表格

记录

《标识清单》

附加说明:

1.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组织起草、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2.本标准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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