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接小区楼宇资料移交细则

物业百晓生 2014-08-14 14:00:00

新接小区楼宇资料移交细则

1.0适用范围:

公司新接小区物业接管移交。

2.0工作要求:

2.1资料移交

2.1.1小区验收合格签署接管文件后,工程部编制《楼宇资料移交清单》,根据清单清点移交资料。对于未移交的资料及时跟踪,确保资料移交完整。

2.1.2移交资料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2.1.2.1产权资料

A、项目批准文件;

B、用地批准文件;

C、建筑执照;

D、拆迁安置资料;

E、业主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建筑面积清单。

2.1.2.2政府验收合格资料:

A、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B、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C、完善配套办公室小区综合验收合格证书;

D、燃气工程验收合格证书;

E、用电许可证;

F、供用电协议书;

G、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

H、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

I、电梯使用合格证;

J、电子防盗监控系统验收合格证书。

注: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由市有关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及验收。

2.2.2.3工程技术资料

A、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设备、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的全套图纸;

B、地质勘察报告;

C、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

D、工程预决算分项清单;

E、图纸会审记录;

F、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及技术核定单(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G、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H、沉降观察记录;

I、竣工验收证明书;

J、钢材、水泥等主要材料的质量保证书;

K、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

L、水、电、卫生器具、电梯等设备的检验合格证书;

M、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

N、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2.1.2.4其它资料:

A、电梯使用合格证(原件);

B、用电协议书(原件);

C、用电许可证(原件);

D、用水申请审批表及月供水计划执行表(原件);

E、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许可证(原件);

F、燃气管道使用许可证(原件)。

G、参与建设该小区的设计,工程监理及所有施工队伍(含分包队伍)等单位的名称, 负责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清单;

H、城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

I、城市建筑消防验收合格证书(复印件);

J、电视共用天线合格证(复印件);

K、建筑、电气、给排水、空调、煤气、气体灭火系统等施工图(复印件);

L、机电设备单台说明书、调试、订购合同(复印件)。

2.2房屋、设备设施移交

2.2.1小区验收合格签署接管文件后,工程部根据小区的设备设施的情况编制《楼宇房屋、配套设备设施移交清单》,根据清单清点移交的房屋钥匙、设备设施数量等。

2.3资料和实物移交完毕后,若无未移交部分,移交和接收双方签字认可,移交完毕。若有未移交的部门,由工程部列出未移交部分的清单,确定移交时间,移交和接收双方签字认可,工程部按规定时间跟踪,确保移交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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