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辖区消防工作的检验标准

物业百晓生 2014-08-16 14:00:00

物业辖区消防工作的检验标准

1.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管理的小区

2.0标准:

2.1供电系统:

2.1.1消防应急发电机能手动、自动开启。

2.1.2消防应急发电机油量充足。

2.1.3配电房供电指示灯完好。

2.1.4配电房工作记录完备。

2.2供水系统:

2.2.1消防泵可以自动、手动启动。

2.2.2花洒泵可以打到自动位置。

2.2.3消防池水位有定期检查记录。

2.2.4消防泵、花洒泵有定期点动记录。

2.3消防通道及对讲系统:

2.3.1消防通道(包括车道)畅通。

2.3.2楼层消防通讯对讲良好。

2.4排烟系统:

2.4.1排烟机有定期开启记录并打到自动状态。

2.4.2送、排烟压力充足。

2.4.3各楼层防烟门均在关闭状态。

2.4.4送风、排烟管道无堵塞。

2.5疏散系统:

2.5.1疏散标志清晰完好。

2.5.2疏散楼梯畅通无阻。

2.5.3消防电梯运行无障碍。

2.5.4楼层照明正常,应急照明灯良好。

2.5.5防火门有无封锁。

2.6灭火报警系统:

2.6.1消防栓箱配件是否完好(检查100%)。

2.6.2烟感器能否正常报警(抽查10%)。

2.6.3温感器能否正常报警(抽查10%)。

2.6.4烟感器、温感器每次检查范围不得覆盖上一次检查范围,一年检查覆盖率须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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