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作息时间管理规程

物业百晓生 2014-08-20 12:00:00

物业公司作息时间管理规程

1.0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2.0工作时间:

2.1日常工作时间:每日08:30-18:00(夏令时),08:30-17:30(冬令时)。

2.2作息时间:

职 位每日工作时间休息时间

总经理、副总经理、客户主任

工程部长、护卫部长、财务部长

综合部长、环境部长、人事主办、

文员、仓管员、司机、会计、出纳员夏令时:

08:30-12:00

14:30-18:00

冬令时:

08:30-12:00

14:00-17:30每月6天

客户助理A:08:30-12:00

14:30-18:00

B:12:00-14:30

18:00-22:00每月6天

维修技工24小时待命每月6天

运行技工A:07:30-11:30

13:30-17:30

B:11:30-13:30

17:30-23:30

C:23:30-07:30每月6天

护卫员、中控值班员A:03:00-11:45

B:11:45-17:45

C:17:45-03:00每月4天

2.2.1各部门根据以上作息时间及部门实际工作需要安排各职位作息时间,经公司综合事务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2.2.2运行技工、中控值班员、护卫员实行每周轮班制。

2.2.3护卫部长休息时必须与公司保持联系,并能随时到达现场。

2.2.4中层管理职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自行安排值班,值班时间:08:30-22:00。

2.3.5部分职位因工作量的不确定性,可根据实际工作量适当安排职员调休。

2.2.6休息期间及法定节假日,须安排管理职员值班,不能补休的将发放津贴。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

收藏
感谢您的支持
您已经点赞过了
收藏成功,到个人中心查看
请登录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