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物业收费须明码标价并公示 将对物业定期测评
三峡商报
2016-06-30 21:38
记者昨日获悉,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近日,市物价局联合市房管局印发《关于规范城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的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城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中指出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包括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扫保洁,绿化养护,秩序维护,公共照明、通风、供电、给排水、电梯等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等;停车场地租金以外,小区停车场地设备设施、相关道路日常维护保养费用等;物业服务企业受业主委托提供的户内维修、家政服务等收取的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物业服务主体收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价格投诉电话(12358)等相关内容进行公示,明码标价,接受业主监督,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据了解,市房管局建立物业服务行业质量、信用考评与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物业服务主体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公布测评结果。市物价局建立物业服务主体价格信用档案,完善对物业服务主体的信用采集、查询、公布、使用和奖惩制度。
收藏
下一篇
今日推荐
-
深圳福田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标准化手册培训资料 43677
-
疫情之下,决定你生活水平的不是房子,而是物业!业内关注 43280
-
“职业物闹”,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物业要警惕、政府要重视、公安要严打!业内关注 141535
-
热议中的冷思考——关于物业服务价格松绑的几点看法业界评论 37393
-
沈建忠:为“标准建设年”定基调专家访谈 45738
-
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三个基本判断业界评论 121387
-
保姆纵火案遇难家属起诉绿城物业和消防 杭州中院正式受理业内关注 61678
-
新修订《安庆市物业管理办法》亮点解读政策解读 30538
-
池州市引入仲裁机制破解物业收费难业内关注 25654
-
未按时交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深圳59家物业企业上“黑榜”业内关注 29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