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要交“成绩单”业主想花“明白钱”
2009年进入了最后一个月份,所有的单位都拉开了年终结算的序幕,对于小区物业而言,最核心的应该就是物业费的收缴问题。收缴率成为了摆在面前的“成绩单”,服务质量、业主认可度全都与之挂钩之外,“管家”们的各项开支用度,也都得按账面上的数字计划,而年底,无疑成了临界点。
于是,物业公司纷纷加大了催收力度,通知、告示齐头并进,电话不行就干脆登门造访,对于“顽固”者,只能一纸诉状请法院主持公道。然而在这场大战背后,还有更多的问题值得我们思考,为何有人不交物业费?物业费的收缴由谁来保障?物业公司应该先抓效益还是先抓质量?本期三人谈就干脆给这张年底“成绩单”写两句评语吧。
保护“生物链”维护良性循环
上周,参加了一个物业管理法制建设的专家论坛,一位来自香港的专家发言说,在香港几乎没有人不交物业管理费,结束后,有人提问说——请问香港的物业管理费由谁收缴?答案是,通过银行卡自动转账。之后,会场内停滞数秒立刻响起了一片掌声,香港专家反倒有些懵了。
其实,这样的掌声很耐人寻味,这就好像是学生们紧张了很久的考试,突然被通知开卷考一样,困难、无奈但并非死胡同。现实中,关于物业费收缴的难题大都是一个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症结,在于部分不交费的业主看来,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让我满意了才交钱,而对于物业而言,欠缴的人多了,大抵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久而久之,反倒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这样的怪圈在很多小区都存在,甚至已经成为影响和谐社区的一大问题,对于破解之道,不能仅从“鸡”或者“蛋”的本身入手,而是应该有一个生物链条将它们引入良性循环,而政府部门所要做的就是规范好这样的“生物链”,让鸡生蛋、蛋生鸡进行下去,而不是纠缠于先有谁的问题。
是否可能实行第三方监管?
以前和一位业委会主任聊天,他说起物业费收缴的问题很是头疼,虽然大多数的业主都会按时缴纳物业费,但是往往有一些“钉子户”会借口各种理由拒缴。如今他甚至已经把这小部分的物业费排除在了小区的正常开支之外,“据我所知,许多小区在收物业费时原本就有一定‘容错率’的,也就是说,有一些物业费是被当做永远收不回来的。”
我不想说其中谁对谁错,却产生了一个异想天开的想法,是否有可能借鉴证券行业的手段,采用第三方监管的模式呢?无论你是否信任小区的物业公司,你都必须按时将这笔费用缴纳给第三方,并由其完成对物业公司的考核后转交。当然,我也知道,这种想法难免也有点天真,毕竟能否找到一个值得各方信任的第三方,这事儿本身也有些勉为其难……
不过无论如何,我还是希望有朝一日,我们能够不再讨论“物业费交不交”这个老问题(因为理论上讲是必须交的),而更多地思考“物业费该交给谁”或者“物业费该如何用”这样的新问题。
物业服务 时间跨度长
“除了收费,从来不知道物业还会做什么。”有居民这样抱怨。年底将至,各个小区收缴物业费也渐入高潮。原因很简单,物业企业唯有靠物业费才能保证所有的物业员工“有饭吃”,保证企业继续存活。于是,每到年底,物业的“智慧”屡屡闪现,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保证物业费的缴费率。其实,物业企业向业主收物业费本身无可厚非,大多数的业主也是愿意配合的。然而,之所以会有文章开头提及的那句抱怨话,也并非极端的观点,因为对于业主而言,花钱买服务,服务不到位还要交钱,显然让他们心有不甘。只不过,除了拒缴物业费,他们一时间也想不到其他办法。
物业服务不像买菜、理发、吃火锅,花出去的钱当场就能看到结果,是一个时间跨度长、但又关注细枝末节的服务行为,作为物业来说,如何不断提高自身服务质量,而业主如何在追求权利的同时,更注重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和责任,才是双方都应该深刻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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