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物业企业连续两年“不诚信”将被清出市场
物企连续两年“不诚信”将被清出市场
市物业办按季度向社会公示物企信用信息得分情况
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为加快推进物业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对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行为的监管力度,市住房局于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提出在规范物企日常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得分等事宜的同时,对连续两年信用不合格的物企将清出物业市场。
据市住房局介绍,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是对企业在从事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责任和义务的总体评价,主要包括企业资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履约情况、物业服务质量情况、管理和技术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安全生产经营情况等。根据《通知》,各区物业办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日常信用信息的采集和认定;通过物业服务考评监管有效措施,每年至少对辖区内物业服务项目考评一次,客观、真实反映物业服务质量;定期征求辖区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拓宽信用信息采集渠道。每月前5个工作日,将上月信用信息采集情况上报市物业办,市物业办综合汇总,统筹评定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得分,并按季度向社会公示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得分情况,每年末评定并公布物业服务企业年度信用等级。
《通知》规定,根据年度综合信用评价得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分为五个级别:100分(含100分)以上120分以下的为优秀; 90分(含90分)以上99分以下的为良好;70分(含70分)以上89分以下的为合格;60分(含60分)以上69分以下的为基本合格; 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将根据物业服务企业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管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于信用评价优秀和良好的,将予以减免物业服务信用保证金等鼓励措施;对于违规失信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照有关规定限制其各类市场行为,督促其整改;对于综合信用评价连续两年不合格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启动物业项目及企业退出程序,清出物业市场。 (哈尔滨日报 李江涛 记者 刘述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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