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业管理位居被举报首位

黑龙江日报 2017-01-09 13:03

本报讯(张焕义记者马云霄)2016年全省各级物价部门接到价格投诉咨询举报15008件,与上年相比下降了9.85%。按投诉咨询举报件数排名,前10位的分别是物业管理、停车收费、资源价格、交通运输收费、商品零售价格、医疗药品价格、房地产及物业管理、行政机关收费、社会服务、宾馆酒店。其中物业管理2108件,占14.05%,居举报首位。

青冈县某小区业主电话反映,某物业公司不按规定超标准收取物业费。经调查了解,按标准该小区应按每平方米0.65元收取物业费,但该小区是按每平方米1元收取的,每平方米超收0.35元,群众反映情况属实。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物业公司按标准收费,并退还多收价款4万余元。消费者李先生电话举报,称其在青冈县某超市购买枕头一个,购买价格为599.00元,买完后发现枕头标价为539.00元。经对该超市进行调查,情况属实,当即对该超市进行警告,责令将其违法所得全部退回,并处2000元罚款。消费者反映在鹤岗市某餐馆就餐时,被收取5元一杯白开水费用,且店内无任何该项收费标示。经查,举报人反映的问题属实。以上行为违反了《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的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责令该餐馆限期整改,在醒目位置做好明码标价标示工作,并处以500元罚款。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遇到价格和收费问题请及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投诉电话或通过12358价格监管平台网上价格举报系统进行网上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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