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要求物业企业负责人春节期间24小时带班

苏州日报 2018-01-10 14:56

苏州市住建局昨天印发文件,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我市物业服务区域的各项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制定并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春节期间实行物业企业负责人24小时带班制度。对于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经劝阻无效应当向公安部门报告。

新春佳节将至,为了给业主营造安全、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市住建局特意印发文件,要求各物业企业确保报修电话畅通,做好应急维修工作。遇到雨雪天气及时组织开展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积雪清扫、防滑防冻工作,并对人行及车辆通道采取防滑保护措施。与各市(区)、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部门建立便捷通畅的联系渠道。要加强日常巡查,发现险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春节放假前,要抓紧时间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及时排除发现的故障;重点对消火栓水源、灭火器具药剂(粉)、烟感器、消防水带等检查,加强小区消防通道的管理,保证消防通道畅通,引导业主规范停放车辆,特别要加强对电动车充电管理;加强消防监控的值班和巡逻,掌握服务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动态。对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治安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向公安部门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禁放管控工作。在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在增加宣传频次的同时,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劝阻燃放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应当向公安部门报告。 (董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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