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发布《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修订稿)》
物业之家讯:长期以来,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的分摊问题一直是市民们在物价方面投诉的焦点。今天(07日)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的《海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共用水电费分摊办法(修订稿)》将有望解决这一问题。
《分摊办法》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用水、用电应当安装独立的水、电等计量器具计费。未按规定独立设置计量器具的,其费用由物业服务费列支,不得向业主分摊。这意味着如果市民所居住的小区物业今后要收取水电费的公摊费必须给予业主一个明明白白的有单独水表、电表度数做支撑的数据,不能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下列范围的共用水、电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向业主或使用人分摊:住宅楼内电梯运行电费要单独装表计费,由该幢住宅楼(单元)内所有业主或使用人按户据实平均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增压水泵二次供水用电费用,由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所有业主或使用人按用水量据实分摊。物业管理区域内不使用二次供水的住宅楼业主或使用人不分摊。物业管理区域的路灯、楼道等公共照明、绿化养护、园林水池喷泉,以及喜庆、宣传、装饰等水电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或该幢住宅楼所有业主或使用人按户据实平均分摊。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单位和业主委员会办公、生活等自用水、电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经营性的商铺、游泳池、球场、会所、停车场等经营活动场所水电费用,不得向业主或使用人分摊。
《分摊办法》只适用于我省范围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普通住宅。
分摊费计算公式:
用户应缴公摊电梯电费计算公式为:用户应缴公摊电梯电费=分类目录电价×电梯表计总电量÷该幢住宅楼(单元)内户数。
用户应缴二次供水公摊电费计算公式为:用户应缴二次供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二次供水表计总电量÷小区用户分表水量总和×用户表计水量。
用户应缴公摊电费的计算公式为:用户应缴公摊电费=分类目录电价×公共用电表计总电量÷该物业管理区域(单元)内户数;
用户应缴公摊水费的计算公式为:用户应缴公摊水费=分类目录水价×公共用水表计总水量÷该物业管理区域(单元)内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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