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个物业管理委员会启动组建
日前,西城区广内街道西便门内社区广安门北街20号院,贴出了“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的通知”。依据《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内街道将在该小区试点组建本市首个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在本市是新生事物。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首次明确提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情况有三种: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是确有困难未能成立;业主大会成立后,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广安门北街20号院由六家产权单位集资建成,由于未完成房改,有300多住户至今未拿到房产证,业主大会也无法成立。作为典型的老旧小区,20号院基础设施老化现象严重。全楼2000多居民,仅有两部电梯上下,楼道里私接电线等安全隐患普遍存在。
20号院进出口位置贴出“关于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推荐的通知”后,引来不少居民向工作人员询问相关事宜。
“北京物业管理条例我已经关注很久了,成立物管会对于我们小区来说应该是个好事。”20号院老住户、65岁的郭树清说。他仔细阅读了通知中的10个任职条件,包括必须是本小区半年以上住户,按时足额缴纳物业费,未有违法建设、违规出租等行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基本上条条都符合,“我肯定会报名的,自己身边的事自己首先得积极参与。小区的问题不是一天两天造成的,解决也需要大家伙儿共同努力,一步步地往前推进。”
按照程序,从5月6日起,20号院的业主就可以通过自荐或者推荐的方式进行物业管理委员会委员人选的选拔。物业管理委员会将由11人组成。按照《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副主任由居民委员会指定一名业主代表担任,任期三年。
如果进展顺利,20号院的物业管理委员会将于5月中旬诞生。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后,将首先协调各产权单位推动房改,解决大部分居民关心的房产证问题;同时推动实施坡道改造、电梯安装等一批迫在眉睫的民生问题;最终要推动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还将成立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建引领下,破解老旧小区、失管小区物业管理的难题。”广内街道党委书记彭秀颖表示。
在物业问题集中的老旧小区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做法,将在西城全区推广。西城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0年年内,西城区94个失管小区都将成立这一组织,推动小区物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促进社区良性发展。(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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