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交物业费"不是维权武器

iwuye.com 2010-07-17 05:42

案例:日前,开发区天元居小区业主林奶奶打来热线称,她家的门铃监视器坏了很久,但物业公司迟迟不来修理。就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开始收取本年度的物业费,林奶奶以物业服务不到位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一时,双方陷入了僵局。

小区业主:我有权拒交物业费

“享受不到合格的服务,我当然有权拒交物业费!”在记者走访中,不少业主纷纷表示,因为小区出现了很多问题,物业没有及时解决,服务不合格,“拒交物业费”是“发出抗议”的最有效武器。

物业公司:拒交物业费会使矛盾激化

一位从业多年的物业公司经理向记者介绍说,“以服务不合格为由,拒交物业费”是个比较常见的现象。但是“拒交物业费”往往会激化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如果物业公司服务的确存在问题,可以通过投诉甚至法律途径来解决,但不能拒交物业费来抗议。

律师说法:不交物业费违反规定

瀚洋律师事务所的万晶晶律师解释说,业主对物业公司服务不满就拒交物业费,没有太大意义,不建议采取这样的做法。《物业管理条例》中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要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业主若对物业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保留相关证据,向业主委员会反映,甚至是提起法律诉讼,但前提是必须属于物业服务范畴。业主和物业签订的《业主公约》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订的合同中,都有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业主在投诉前或者采取法律手段前应该熟知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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